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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國土資源部、電監會之後,20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能源資源勘探開發、煤炭加工轉化和煉油産業等領域將進一步向民間資本開放。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遊禁區仍未完全消除,一些關鍵問題也未提及。專家認為“玻璃門”的破除還需更多的配套政策。
《意見》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大型煉油項目,以多種形式建設和運營大型煉油項目中的部分裝置或特定生産環節。在油氣管網建設方面,支持民間資本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投資建設跨境、跨區石油和天然氣幹線管道項目,等等。
“這些領域我們早就已經進去在做了,現在國家再次強調鼓勵之後,我們以後機會可能會多一些。但是上遊不開放的話,下游還是會受到限制。就像原油開採和進口在‘三桶油’手裏,給多少油還是由他們説了算。”河北某民營油企老總説。
雖然《意見》提到,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但在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看來,國家鼓勵和引導民營資本進入的還是非常規油氣資源方面,傳統油氣資源並未放開,上遊壟斷將會依舊存在。比如,《意見》的第七條規定,民營企業可作為開發主體的能源種類並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氣。
此外,《意見》表示,理順能源價格,引導民營資本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調整能源結構中發揮更大作用。支持民營企業公平享受可再生能源發電、煤層氣(瓦斯)綜合利用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大用戶直接交易。
對此,林伯強指出,“這裡面並未提價格機制如何理順,而且多部門出臺的意見中都沒有明確提及如何保障民營産權,總而言之,一些關鍵性問題都未能解決。在能源價格無法市場化的背景下,如何提供給民營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還需要有更多的政策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