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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6月20日訊 (記者范俐鑫)市紀委、監察局20日通報了歷城區洪家樓辦事處安監中隊為生産經營單位指定安全培訓機構案。目前,72人共37560元培訓費已退回,相關培訓機構的資格被暫停。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圍繞“加快科學發展,建設美麗泉城”,最近濟南查處了一批損害發展環境的案件。今年3月9日,歷城區洪家樓辦事處安監中隊依據有關規定,以中隊名義向轄區內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下發通知,要求其接受為期4天的安全培訓,並在通知中規定培訓收費標準為:一般行業安全管理人員500元/人,熔化焊接與熱切割安全管理人員780元/人,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員560元/人。共有72人報名,收取培訓費37560元,並違規指定濟南振中安全科技公司實施培訓。
洪家樓辦事處安監中隊的行為超越了職責範圍,剝奪了應訓人員自由選擇培訓機構的權利,違反了安全培訓相關規定。市安監局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對歷城區安監局及該中隊的違規行為予以通報批評,退回了已收取的72人共37560元培訓費,暫停了濟南振中安全科技公司安全培訓機構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