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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網6月16日訊 國家外匯管理局週五發出通知,將從7月1日起對境外資金使用規定的一些步驟進行簡化,並適當放寬個人對外擔保的管理。
《通知》稱,將簡化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回管理。境內企業已匯出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差額部分的對外直接投資資金,經所在地外匯局登記後,可以直接匯回境內,無需辦理減資、撤資登記手續。
同時將簡化境外放款外匯管理。放寬境外放款資金來源,允許境內企業使用境內外匯貸款進行境外放款。取消境外放款資金購付匯及匯回入賬核準,境內企業開展境外放款業務,經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核準放款額度並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後,可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境外放款專用賬戶資金收付。
此外,外管局還適當放寬個人對外擔保管理。外匯局不對境內個人的資格條件、對外擔保方式和擔保財産範圍等具體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核。 (全景網/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