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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6月14日從財政部獲悉,由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修訂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辦法》已正式實施,今後中央財政安排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將確保更多小微型企業獲得擔保服務。
新管理辦法重點對擔保資金的業務補助方式進行了調整,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型、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分別按照不超過年平均在保餘額的1%、2%、3%給予補助。對符合條件的再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型和小型微型企業再擔保業務,分別按照不超過年平均在保餘額的0.5%和1%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