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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宗教場所過分商業化乃至謀求上市這一劇目在中華大地巡迴上演。據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觀察,從少林寺、法門寺到財神廟,主角更迭,劇情微調,而輿論則總是幾乎一面倒地批評,其間夾雜著無神論者對以神之名圈錢的情緒,裹挾著對於過度商業化的厭惡,滲透著對於凈土流失的惆悵。
這一回的主角是財神廟景區借殼上市,而背後的主事者亦曾參與籌劃法門寺景區赴港首發上市。從法門寺景區的上市進展來看,倒是令許多觀眾松了一口氣當地政府官員稱,鋻於二期項目還沒有開工,原本定於2013年上市的法門寺工程暫時擱置。
宗教場所上市,實乃股市不可承受之輕。文化搭臺,經濟唱戲,已是地方政府招商大戰、政績大考中屢見不鮮的招數。凡事總該有個界限,當文化搭臺變成宗教搭臺,我們必須劃出楚河漢界。手握審核權的部門在開始審核之前,首先需直面其宗教屬性,而這又超出了其職能範疇。陳力就列,不能者止,這裡的“不能”,不在能力之高下,也在機構職能管轄之領域。
捫心自問,該由誰來對宗教場所能否上市做前置性判斷?筆者自問只是個看客,對宗教雖有敬畏,卻缺乏了解,亦未信仰。思前想後,不信教的人對於宗教之事又能有幾多發言權?倒不如,讓信仰的歸信仰。解決這個問題之後,再論其他。
其實國家宗教局態度鮮明。國家宗教局有關人士指出,寺廟道觀是滿足信教群眾宗教活動需求的場所,是民間非盈利組織;綜觀世界其他國家,從沒有將宗教活動場所打包上市的先例;發展市場經濟應該有邊界,要符合社會的基本底線。
“財神廟”主事者振振有詞,此廟非彼廟,宗教場所不得上市,可“財神廟”雖然叫廟,卻只是個景區。幾句辯詞,盡現狡黠,一邊把“廟”之魅作為最大賣點,另一邊説其實並不是那麼回事。“財神廟”豈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在遊客面前蒙上宗教的面紗,在股市面前慷慨講演美妙的商業邏輯和盈利思路。
不過這番辯詞,倒是繪出了打宗教擦邊球者的心態,也給有關宗教管理部門、宗教組織提了醒。似是而非的宗教場所,以宗教之名,缺敬畏之心,行牟利之實,損宗教之魅。
在劃分宗教場所和景區的上市政策及其他政策上,禁令容易下,執行相當難,甚至可以説是一個系統工程,需以理性的方法,捍衛信仰的尊嚴。舉例來説,對於何謂“寺”、“廟”,是否該由宗教相關部門建立名稱使用規範?對於與宗教場所相關的經營行為如何審慎思考並加以規範指引?
請審慎對待股市不可承受之輕,這關乎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 (作者係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特約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