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林春平歸案 涉案金額巨大或被判重刑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2日 08: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經網-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曾聲稱自己收購了美國大西洋銀行的林春平已于6月10日晚間被押解回溫州。據公安機關的説法,林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虛開金額數億元,稅額上億元,造成幾千萬元的國家稅款損失”。

  根據最高院的有關規定,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抵扣稅款或騙取出口退稅100萬元以上的,屬於“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國家稅款損失50萬元以上並且在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屬於“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産。”

  溫州當地一位法律界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林春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金額數億元,造成的國家稅款損失已達幾千萬元,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很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來自溫州市公安局的消息,林春平已于6月9日晚在廣東珠海被抓獲。此外,溫州本地也有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林春平等人自2011年以來,為牟取鉅額非法利益,利用偽造的海關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對外承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業務,並收取開票額4%至6%的開票手續費。

  截止案發,林春平本人及以他人名義註冊的溫州春平麗泰米業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已經向廣東、福建等全國22個省市的企業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虛開金額數億元,稅額上億元,造成幾千萬元的的國家稅款損失。

  針對林春平案件,溫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溫州市國稅稽查局組成專案組。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由溫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帶隊,外出追捕主犯林春平;另一路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帶隊,在溫州本地落實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

  6月9日晚,在珠海市公安局的協助下,公安人員在珠海市一齣租房屋門口抓獲林春平。

  主犯林春平落網後,溫州本地隨即展開了收網行動。至昨日上午,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經審查,對其中5人採取強制刑事措施,1人取保候審。

熱詞:

  • 林春平
  • 重刑
  • 涉案金額
  • 國家稅款
  • 增值稅專用發票
  • 抓獲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犯罪嫌疑人
  • 專案組
  • 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