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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處於輿論漩渦中央的中技樁業對外發聲,稱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規,報告期內沒有應披露的重大安全事故,且公司掌握的核心專利並無異議,多個訴訟已獲得法院有利判決。
2011年1月14日,證監會以“無法確定中技樁業在安全生産管理方面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且有效執行”的理由否決了中技樁業的首次IPO申請。再次上會,中技樁業在最新招股書中披露,公司對安全生産管理進行了全面整改,2010年7月至今未再發生安全生産死亡事故。
但有媒體稱,2010年7月至今,中技樁業至少捲入2起重大工傷事故,對此,中技樁業表示,這兩起工傷事故不在公司應披露範圍之內。其中,上海俊光管樁有限公司為中技樁業的合作企業,其生産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與中技樁業無關。而分公司員工嚴重砸傷事件不屬於安全事故,因而招股書中“未再發生安全生産死亡事故”表述沒有問題。
中技樁業主打産品“離心方樁”也遭到諸多同行對其技術專利提起的無效申訴、訴訟。對此,公司稱近期在多個行政申訴、訴訟案件中,公司都陸續取得相關部門的有利判決,並稱在競爭非常激烈的預製樁行業,提起專利無效宣告並進一步訴訟、上訴是同行對其上市流程佈下的“技術性絆子”,往往會讓企業在不斷的訴訟紛爭之中疲於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