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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如何實現“居者有其屋”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4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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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城可謂是寸土寸金。在這裡,賣到12萬新元(約合人民幣60萬元)一平方米的私人公寓毫不稀奇,這個數字即使是對富裕的新加坡平民來講,也是難以承擔的。然而,新加坡卻實現了“居者有其屋”的夢想。這歸功於政府提供的“組屋”,在過去40多年的時間裏,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8萬餘套“組屋”,目前約84%的新加坡人居住在“組屋”中,其中絕大部分人是自有産權。

  新加坡是個發達國家,其富裕非我國能比,但其通過推行政府“組屋”制度,實現民眾“居者有其屋”的做法和經驗,仍給我國保障房制度以眾多的啟發。

  啟示一:政府應當成為保障房建設的主體。在新加坡所有的“組屋”由政府投資建設並統一定價,以成本價出售給民眾,組屋的價格十分優惠。以記者採訪的案例為例,小郭在新加坡留學,後來嫁給了當地人,她拿到一套實用面積65個平方米的三房公寓的組屋,同樣的房子,國內的小夫妻可能負擔就很重了,但小郭和先生卻完全沒有“房奴”的感覺。這套組屋按政府的定價是19萬新元,按照新加坡政策支付10%的首付款,首付還不到兩萬新元,這對於月薪共7000元新幣的小郭夫婦而言,只是3個月的薪水而已,每個月還款500多元,“用公積金還就夠了”。而在國內,由於保障房多由以贏利為目的的房地産商負責開發修建,導致一些優惠政策在執行中打了折扣,結果是緣木求魚,南轅北轍,經濟適用房變得“不經濟”。

  啟示二:保障房供應的對象和群體應當擴大。新加坡的民用住宅房地産市場由“政府組屋”和“私人公寓”兩部分組成,前者類似中國的經濟適用房,後者完全由市場調節。在過去40多年的時間裏,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8萬餘套“組屋”,目前約84%的新加坡人居住在“組屋”中,這説明新加坡的政府組屋制度覆蓋了絕大的群體,即只要買不起“私人公寓”的,都可以申請購買“政府組屋”。而在國內保障房門檻非常高,以根據2007年11月5日北京市下發的《關於印發北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資産準入標準的通知》規定,要求月工資不超過2000元才有資格購買。在北京這樣商品房均價過幾萬元的地方,僅這一收入標準就將絕大多數的工薪階層擋在門外,很多實際上買不起商品房。

  啟示三:良好的質量和高效的管理。不容否認,在國內保障房的位置一般比較偏,而且質量與商品房有一定差距,但在新加坡卻沒出現這種情況。在新加坡,很多組屋都在非常優越的位置,多位於最黃金的地段。而且,新加坡的組屋每七八年會重新粉刷一次,不僅如此,政府還會定期制定組屋區更新計劃,包括修補混凝土剝落、更換污水管、增設電梯等等。一些“政府組屋”早已經全部建完,很多居民也已經入住,但是發展局的工作人員依然要在服務中心工作6個月,接受住戶們對各種問題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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