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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上市成敗或許只取決於耐心和時機。
北京東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已經于5月9日通過了監管部門的審核,拿到了登陸創業板的“通行證”。但是這家公司的成功過會,卻反襯著目前發行審核環節非標準化的尷尬,令人頗感牙磣。
因為這次上會並非是東土科技首次申請上市,早在2010年12月時,該公司就首次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計劃融資10041萬元,分別投入到5個投資項目當中(見表1)。
很不幸的是,該公司首次衝擊證券市場便被否決,被否的原因包括:一,根據申報材料及北京東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情況,公司在目前階段抗風險能力較弱,無法對你公司的成長性和持續盈利能力作出明確判斷,北京東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二,北京東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在技術開發和市場開拓方面面臨較大風險,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現有生産經營規模不相適應,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然而時隔一年後,該公司再度申請上市,涉及募投項目與先前相比並未發生明顯變化(見表2),甚至披露內容的詳細程度還大幅減少,最終卻能順利過會,實在令人唏噓不已。
事實上,首次上會被否而在相關問題並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條件下,二度上會就順利“過關”的例子並不在少數,而這也凸顯了發行審核標準缺失的尷尬。究竟什麼情況的公司可以被歸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現有生産經營規模不相適應”,恐怕沒有人能説得明白,進而這也導致市場對於部分公司上會結果滿腹狐疑。
再如近期貴人鳥服飾過會、而海瀾之家被否的對比案例中,恐怕沒有人會覺得貴人鳥的競爭實力能夠超過海瀾之家,而最終的過會結果卻非常出人意料,引得市場一片質疑之聲。
其實,郭主席在履任之初便拋出了“IPO不審行不行”的驚人一問,筆者認為其背後就在於由發審委決定是否滿足上市條件、尤其是針對可持續盈利能力等“軟約束”的判斷,是否公允、是否具備足夠的説服力?這才是相關於發行制度根基的問題,其市場影響遠超過新股定價方式等早已浮在表面上的矛盾。
對於東土科技來説,僅僅相隔一年,之前被判斷為“與現有生産經營規模不相適應”的募投項目,現在就能適應了嗎?未來在實施的過程中,就不會遇到之前判斷存在的問題了嗎?其經營風險和盈利能力已經“轉好”了嗎?恐怕這都是值得投資者密切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