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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正式實施的創業板退市制度將交易所對公司的公開譴責列入退市標準,因此首個“撞線”者備受市場關注。深交所于25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對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嚴重違規行為的山西振東制藥公司及其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安平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此,昨天振東制藥發佈致歉公告,將以此為戒,規範運作。這是創業板市場第一起被公開譴責的案例。如果最近36個月內振東制藥再遭到兩次公開譴責,那就達到了創業板的退市標準。
深交所:
關聯方佔用振東制藥資金長達半年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此次振東制藥違規事實看,雖然關聯方佔用振東制藥資金已于2012年4月歸還,未造成嚴重後果。但深交所在年報事後審核時發現,關聯方客觀形成佔用振東制藥資金長達半年。為此,深交所專門要求振東制藥就此進行了專項核查,明確説明被佔用的資金金額及形成資金佔用的原因,並要求獨立董事、保薦機構、會計事務所就此進行核查並出具獨立意見。
振東制藥:向全體投資者致歉
對於深交所發佈的公開譴責公告,振東制藥昨天發佈致歉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就此誠懇地向全體投資者致歉。”
公告顯示,振東制藥此次遭遇公開譴責,主要緣于母公司佔用了三筆上市公司資金。
創業板公司:
36個月受公開譴責三次將被退市
據了解,深交所的處罰按嚴厲程度分為三種,分別是內部批評、通報批評和公開譴責。但近兩年來,僅有聚龍股份、南風股份、豫金剛石以及舒泰神這四家公司曾遭通報批評。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創業板上市公司來説,“公開譴責”的負面影響巨大。5月1日開始施行的創業板退市制度規定,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
文/本報記者吳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