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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商業聯合會發佈第三次零售安全調查報告顯示,2011年全國商業損失額增長16.7%,達到2196億元。由於內、外盜勾結造成的商業損失金額達到1386億元。
記者了解到,這些損失最終將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造成商品價格直接上漲。
據中國商業聯合會防損委員會介紹,本次調查的對象分別為商業零售企業的防損工作負責人和零售供應商相關負責人。
調查覆蓋了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調查共涉及13種零售業態和12類供貨品種。
根據國家統計局2011年全國統計公報,測算出我國2011年全國城鎮商品零售額為141,651億元,按照本次調查得出的1.55%商業損失率計算,2011年我國商業損失額為2,196億元。
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內、外盜造成的損失佔商業損失的63.1%,內盜平均損失金額為263元/件,外盜平均損失金額為164元/件。綜合來看,對比內、外盜造成的損失,內盜造成的損失更大。
記者追訪
商品漲幅的1.6% 或為對商業損失的補償
中國商聯會防損委員會曹小寧介紹,對於如此龐大的內、外盜損失金額,企業根本無法承擔,因此這些損失最終會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從而造成商品價格的直接上漲。
調查顯示,62.7%的零售商表示,超出商業損失指標的部分,由員工或供應商補償,還有近三成的零售商表示,全部損失由員工和供應商分擔,而企業自身承擔的商業損失不到8%。
記者了解到,目前零售企業所能承受的損失率為0.2%—0.4%,而根據調查顯示,目前商業損失率有77.8%在0.4%—2%之間,也就是説零售商為了填補1.6%的商業損失,就會將這1.6%轉嫁到商品的價格上來。
因此,在企業進行調價時,漲價幅度的1.6%就可能來自於零售商內、外盜造成損失的補償。
舉個例子,以被盜率較高的奶粉來説,如果一罐奶粉的價格為300元,按照每年5%的漲價幅度來説,其中1.6%的漲幅可能就來自於內、外盜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核算下來接近5元/罐,佔整個兒漲幅的1/3。
商業領域有望
增加防損師職業
據悉,中國商業聯合會已就此事向相關政府反映。同時,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安排,在中國職業大典修訂過程中,將討論增加商業防損師職業。
曹小寧表示,在美國等發達國家,商業防損師已成為一個固定的職業,我國未來對這一職業的增加是對商業防損工作的重大支持,零售企業與供應商都希望這一安排能儘早實施。(記者 王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