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全景網5月22日訊 最高人民法院週二發佈了首部證券期貨犯罪司法解釋,內幕交易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十萬元以上將被認定為“情節嚴重”。
該司法解釋從犯罪數額和犯罪情節兩個方面對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的情節嚴重認定標準作了規定。除上述情形外,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內幕交易或洩露內幕信息三次以上;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也將被認定為“情節嚴重”。
《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共11條的司法解釋,是“兩高”針對證券、期貨犯罪出臺的第一部司法解釋,將於2012年6月1日正式施行。 (全景網/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