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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華科重組被否 證監會明示三大原因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2日 0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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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華科重組方案於今年3月7日被否,證監會近日披露了被否的原因。

  證監會網站公佈的“關於不予核準山東華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産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的決定”顯示,*ST華科重組方案被否有三大原因,包括上市公司正處在立案稽查階段、原大股東缺乏履行承諾保障和新注入資産資金來源不明並存有代持股份規避監管等。

  據證監會網站披露,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ST華科重組預案,給出否定意見,認為“目前處於立案稽查尚無結論階段,不符合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條件;原控股股東山東華陽農藥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缺乏履行承諾的保障措施;淄博宏達礦業有限公司和淄博金召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出資的資金來源及股份代持行為涉嫌規避有關監管部門的規定”。

  *ST華科的重組方案披露于2011年4月末,方案中提到了立案調查的風險。*ST華科早在2010年8月26日就接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通知,公司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而被山東監管局立案調查。截至重組方案簽署日時,*ST華科尚未收到監管機構立案調查的結論;當時公司表示,立案調查事項可能對本次重大資産重組工作造成一定的影響。時至今日,被立案稽查果然成為重組方案被否重要原因之一。

  *ST華科現大股東為宏達礦業,佔股20.38%;第二大股東為華陽集團,佔股12.95%。前者持有的股份為受讓後者持股所得,但轉讓卻是通過地方産權交易市場徵尋重組方的方式進行的。華陽集團因一起訴訟事項,持有的3100萬股*ST華科(佔總股本20.38%)被強制執行公開拍賣,宏達礦業競得這部分股權,成為*ST華科的第一大股東。

  宏達礦業入主*ST華科後不久,便於去年4月末提出了重組方案,擬以其自身100%股權,以及金鼎礦業30%股權、東平宏達93.03%股權和萬寶礦業80%股權,與上市公司全部資産和負債進行資産置換,差額部分由上市公司向宏達礦業以每股9.5元定向增發2.26億股。(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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