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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嚴查騙購住房 偽造工作居住證者兩年內不得購房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8日 08: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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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人力社保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核驗工作的通知》,規定對偽造工作居住證的,兩年內不得向其銷售住房,今後不予辦理工作居住證。

  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持《工作居住證》人員在北京市購房享受市民待遇。據統計,截至目前,已有4000多戶家庭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京購房。但是,近階段以來,北京市出現了部分偽造工作居住證騙購住房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的相關規定,也對北京市嚴格貫徹落實房地産調控各項政策造成了不良影響。

  《通知》規定,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區縣網簽窗口應認真核對工作居住證等信息並在網上如實填報,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進行核驗,未通過核驗則不予辦理購房手續。嚴厲打擊偽造行為,發現偽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行為的,2年內北京市不得向其銷售住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將偽造當事人記入黑名單,今後不予辦理工作居住證;涉及偽造工作居住證當事人所在單位責任的,暫停其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的資格;對偽造及協助偽造材料、提供虛假信息及隱瞞家庭住房狀況,涉嫌構成犯罪的個人或單位,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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