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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要內容:
因杭州京廬實業有限公司未按期向香溢融通(600830)支付委託貸款利息,2012年5月14日,公司委託寧波銀行靈橋支行向寧波江東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廬實業歸還本金3500萬元並支付利息、罰息等。
背景:
2011年8月12日,香溢融通委託寧波銀行靈橋支行發放貸款給京廬實業,貸款金額3500萬元,貸款期限從2011年8月12日起至2012年8月9日止,貸款利率為月利率1.8%。京廬實業以其擁有的桐廬橫村鎮3號地塊57395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擔保,蘇州京廬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姚小林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從2012年3月21起,京廬實業未能按時支付利息,構成違約。如京廬實業不能清償上述款項,香溢融通對拍買、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同時,上述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分析:
網絡資料顯示,被告京廬實業曾開發過高檔親水別墅小區桐廬翡翠城,2011年1月,該公司還溢價123%取得了位於蘇州東山臨湖的蘇地2010-B-64號地塊。
從事典當等金融業務的香溢融通,在整體經濟收縮的大環境下,對風險的控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在2008、2009年都曾因為有重要客戶陷入資金鏈困局,而導致公司賬款回收出現危機,甚至進入訴訟環節。而此次的貸款逾期訴訟,則凸顯了目前房地産持續調控下,部分房開商資金鏈已岌岌可危,而為它們提供融資的各類金融企業,風險也正在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