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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廣播網報道,近日,河北石家莊的高先生因身體不適在高速路服務區睡了一覺,第二天下高速路時被要求繳納385元的“超時費”。高速路工作人員稱,高先生在高速路上停留超過12小時。
繳納385元的“超時費”,不但讓當事人高先生納悶,也令筆者拍案稱其荒誕不經。此山是我開,此路是我修,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套用這句十分經典的強盜邏輯來形容“超時費”,實在貼切。地球人都知道,高速公路超速要罰款,然而在高速服務區休息超時也得交錢,真令人哭笑不得。
前不久,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發佈《關於201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將堅決糾正物流領域亂收費和公路“三亂”問題,依法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通行費標準偏高等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加快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看來,這個“超時費”找了個政策的空子鑽。
高速公路部門為何炮製出這麼個“超時費”?據説是為了防止有司機“換卡逃費”。據河北的工作人員講,只要在服務區比如説住宿,有住宿票則不用收取“超時費”。按照這個邏輯,你在高速公路上駕駛疲勞了,在車裏睡超過12小時就得繳“超時費”,而在高速公路服務區裏住宿則不用繳。一句話,在高速公路區域裏休息超過12小時都得繳錢,只不過一個是“超時費”,一個是住宿費。
“超時費”的霸王壟斷經濟學底氣十足緣由何在?其一、公開的陽光並沒有徹底照射高速公路收費項目。“超時費”對於大多數駕駛員來講,都是很陌生的。如此收費項目的“猶抱琵琶半遮面”,在一定層面上剝奪了駕駛員的知情權。其二、行業壟斷的“霸權主義”陰魂難以散盡。高速公路大多是壟斷經營,極易産生行政霸權。在這種背景下,各式各樣的搭車收費創意就會隨時隨地産生。其三、公眾維權意識缺失。在公眾維權意識還沒有覺醒的現實語境下,“超時費”也是宰你沒商量。在壟斷霸王條規下,更多的公眾選擇了弱者的角色,也使得“超時費”我行我素。
不可否認,“超時費”是亂收費的一種創新,也再次警示政府相關部門,儘管治理亂收費多年,仍不能沉醉在成績簿裏,不能失去對亂收費的警惕,從健全制度、轉變職能等入手,剷除亂收費的壟斷經濟學土壤,歸還公眾以社會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