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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中心日前接到建行用戶寧女士投訴稱,因受建行客戶經理的銷售誤導,其在中國建設銀行的80萬大額存款變成了理財産品,且已虧損逾30%。目前,包括寧女士在內的幾名客戶已委託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向中國建設銀行及東北證券發出律師函,要求賠償本金及利息損失。
張遠忠律師在接受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採訪時表示,吉林省白城市多名客戶在建行白城市海明路支行(以下簡稱“海明支行”)工作人員的惡意欺騙下,購買了東北證券的券商集合計劃——東北證券3號理財産品,並造成了超過30%的虧損。“建行海明支行在銷售東北3號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東北3號的管理人東北證券公司及齊某(寧女士的丈夫,中國網財經注)的理財顧問海明支行理應對齊某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而當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就此事採訪建行時,建行總部的相關工作人員拒絕回應;海明支行的工作人員則表示此事需要和上級溝通後才能回復;經手此項業務的工作人員張娜也拒絕接受採訪,僅表示這是其職務行為,不便多説。
律師函截圖
用戶稱被忽悠:行長曾親口承諾“隨時可支取、能抗通脹”
寧女士告訴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她是建行海明支行的老客戶,家裏的大部分存款儲蓄也都存放在建行;因為存款業務,她與海明支行行長王某及客戶經理張娜早就相識,2010年年初,她接到了張娜的電話,稱有個存款業務很划算,可以考慮一下。
據寧女士透露,當她來到建行海明支行的營業廳時,張娜告訴寧女士,“建行推出了一個大額存款的業務,存半年就能獲得6.5%的收益”。她當時頗為心動,但出於謹慎,還是多次追問:“到期能全額取出?我兒子結婚要用這筆錢,利息少點沒關係,但是得能取,可不能有任何虧損。”而張娜當時曾十分肯定的告訴她:“你放心,這麼長時間了,我什麼時候騙過你。”
由此,2011年3月,寧女士便帶著80萬元現金來到建行海明支行辦理這一業務,據寧女士介紹,她在辦理業務需要簽名時,曾再次詢問張娜上述問題;而這次,行長王某和客戶經理張娜當面向其保證:“你就放心簽吧,沒事,到時候肯定能取,還能抗通脹。”
寧女士向記者表示,出於對銀行的信任,她沒有仔細推敲文件內容便簽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