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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價似有分歧 維維股份延期收購貴州醇酒廠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6日 09: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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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原定計劃,維維股份收購貴州醇酒廠應該在20多天前的4月25日就已完成。今日,維維股份公告稱,該收購相關事宜均相應推後。

  從公告來看,這一延期極有可能是維維股份與當地國資在入股貴州醇酒廠的出價上存在分歧。

  維維股份最近一個關於收購貴州醇酒廠《框架協議》進展情況的公告是在3月24日,稱按《框架協議》的約定向監管賬戶匯入了1億元保證金,此後再無下文。

  公司在今日公告中稱,貴州醇酒廠非酒業資産和除員工債務之外的其餘債務已成功剝離,而酒業資産根據興義市政府出具的國有資産無償劃轉批文,已劃轉至貴州興義陽光資産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興義陽光),維維股份及收購“夥伴”紅石寶源對該等酒業資産的核查及評估也已完成。

  按照約定,貴州醇酒廠酒業資産評估價值被限定為7億元。酒業資産同時被分為四類:國資的興義陽光用於與維維股份等共同設立貴州醇酒業公司的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房産等出資資産(“第一類資産”);存貨、半成品、原材料等流動資産(“第二類資産”);部分土地使用權、房産、機器設備等經營性資産(“第三類資産”);根協議約定將由貴州醇酒業公司無償使用和管理的土地(“第四類資産”)。

  這裡有個杠桿設計。根據協議,興義陽光將用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房産等第一類資産作為出資資産,用於與維維股份、紅石寶源設計貴州醇酒業公司,其中,興義陽光佔比19%,維維股份佔比51%,紅石寶源佔比30%。

  由於四類資産尤其是關鍵的第一類資産具體範疇及相應估值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而當地國資從7億元酒業資産中劃分用於出資的第一類資産越多、估值越高,維維股份為控股51%而付出的“現金出資”也就水漲船高。所以,各方此前約定,有關四類資産的劃分,由各方在後續簽署的《交易協議》中具體約定。

  該《交易協議》包括關於共同設立貴州醇酒業公司的合資合同、公司章程以及資産購買協議等文件,維維股份、紅石寶源與興義陽光原定於4月22日之前簽署正式文件;隨後,在4月25日之前,興義市將酒業生産、經營相關的所有資質、許可、登記和備案等,變更至貴州醇酒業公司名下。

  維維股份今日稱,《交易協議》的具體細節各方仍在商談之中,因此各方尚未簽署正式文件;因此交易的實施及完成所約定的相關事宜均相應推後完成。維維股份還表示,新公司即貴州省貴州醇酒業有限公司尚未成立。

  據本報採訪掌握的評估材料,興義陽光將用於出資佔股19%的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房産等“第一類資産”預估值至多2.8億元左右,由此可推算出維維股份控股51%的出資至多7億元左右。夏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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