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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月7-8日舉行的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證券行業要加強自律,要採取最嚴格、最嚴厲的措施,強化誠信責任和法律意識,把投資者當傻瓜來圈錢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傻瓜”與“圈錢”的字眼從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的口中説出來,一方面説明現任主席務實的態度,另一方面也説明,國內券商此前確實“把投資者當傻瓜來圈錢”。至於這樣的日子是否真的“一去不復返”,僅有證監會掌門人的口頭承諾顯然是遠遠不夠,強化券商監管,建立切實可行的投資者利益保護機制才是重中之重。
正如郭樹清所言,證券公司應當有強烈的責任感,不僅要勇於承擔起行業的責任,市場責任與社會責任同樣一個都不能少。然而,願望雖好,但現實卻很殘酷。國內券商沒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不説,反而常常從市場中竊取不義之財,這在新股發行過程中表現得最為明顯。
2009年IPO市場化改革之後,在“市場化”的大旗下,新股“三高”發行變成常態。為了能夠獲取更大的利益,發行人在招股説明書中不惜對自己進行包裝粉飾,以圖吸引市場的眼球與發出更高的價格;而作為保薦人的券商,本應認真履行勤勉盡責的職責,為市場把好關,然而,在利益的驅使下,券商竟然與發行人穿一條“褲子”,並且在路演推介過程中,極盡吹捧之能事,其目的無非是希望獲得更多的承銷費用。
其實,新股“三高”發行,只有發行人與承銷商是贏家。發行人因之“圈”得更多的資金,承銷商賺得更多的承銷費用,留給市場的只剩下“一地雞毛”,二級市場的投資者與中國資本市場深受其害早已提供了最真實的證明。
券商“把投資者當傻瓜來圈錢”並非沒有原因。其一,制度弊端造就新股發行價格越來越高,也導致上市公司在再融資時能夠以更高的價格“圈錢”,這是A股市場為融資者服務的錯誤定位所決定的。那些在高價位買入“有毒金融資産”的投資者不變成“傻瓜”才怪。其二,監管部門糾錯遲緩,缺乏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機制。新股“三高”發行早就招致市場的廣泛詬病,若非郭樹清履職證監會,對其實施改革還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其三,券商的無比貪婪。與美國華爾街一樣,國內券商不僅貪婪,而且無恥。其眼中只有自己的利益,絲毫沒有把中國資本市場的整體利益與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放在應有的位置。
因此,郭樹清在本次券商創新大會上所提出的諸多要求並非無的放矢,而是極具針對性。而券商把投資者當傻瓜的事實説明,國內券商在誠信經營、服務市場方面還做得很不夠。
筆者以為,要打造誠信券商,首先要在制度建設上進一步進行完善。投資者常常變成“傻瓜”,與制度上的漏洞顯然是分不開的。其次,監管部門要強化監管。雖然歷經了三年整頓,券商在多個方面仍然暴露出不少的問題,對這些問題的解決,當然離不開監管。其三,對於膽敢違規違法的券商,應該實施重罰。“亂世須用重典”,對於中小投資者利益常常得不到有效保護的A股市場來説,嚴刑峻法才是治市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