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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訊(記者 竇紅梅)本應保守上市公司秘密戒絕交易,但卻違背對上市公司的信賴責任義務,利用竊取了具有重大價值的未公開信息,為一己謀取私利。昨天,證監會通報了近期查處的4起典型大案,其中,原證監會並購重組委委員吳建敏違法違規案最引人關注,由於吳建敏存在內幕交易行為並涉嫌犯罪,證監會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證監會去年根據相關舉報線索查明:吳建敏從2002年5月15日開始,借用其朋友蘇某在北京某證券營業部開立的證券賬戶進行股票交易。2010年,吳建敏作為北京天健興業資産評估公司總經理,為科達機電收購恒力泰提供資産評估服務,屬於《證券法》規定的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但吳建敏卻借用蘇某賬戶,買入“科達機電”股票3萬股,從中獲利15萬元。此外,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吳建敏還在中材股份增資控股甘肅祁連山時,買賣股票獲利28.5萬元。
證監會還依法對吳建敏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查處,已披露其涉嫌非法獲利金額達60余萬元。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吳建敏身為被證監會聘任的並購重組委委員和業內資深專業人士雙重身份,熟悉市場規則和相關法律規定,理應較一般市場投資者更為審慎地從事證券市場投資行為。但對於工作中獲知的內幕信息,卻不但不能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反而蓄意借用他人賬戶進行內幕交易,意圖規避法律,是故意犯罪行為。
招商證券李黎明涉嫌經濟犯罪及證券違法違規案也較受關注。證監會稽查局查明:李黎明作為招商證券保薦團隊負責人,在負責保薦“漫步者”等多家公司證券發行項目的過程中,以自己實際控制的幾個公司名義,通過虛構仲介業務的方式,侵佔招商證券資金3000余萬元;第二,2011年3月,他利用其弟的賬戶在漫步者公佈201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前,進行內幕交易,獲利9萬元;第三,2010年3月,他以自己實際控制的上海嘉晨公司名義,違規持有所保薦的擬上市公司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5%股權。
另外兩起案件中,中投合拓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利用“羅某”賬戶和“中子匯金(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賬戶持有“中匯醫藥”股票,超過其已發行股份5%時未履行披露義務,證監會于近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證監會披露的4起案件金額巨大、違法事項繁雜,具有較強的典型性。”據分析,證監會在過去一年裏,查辦的大案要案數量明顯增多,這與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日漸增強的自我保護意識密不可分,實名舉報已成為證監會稽查的重要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