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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 禁止分解收費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1日 08: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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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一信

  新版醫療服務價格目錄增至9000余種

  國家發改委、衛生部、中醫藥管理局發佈《關於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修訂出臺2012年新版《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新版醫療服務價格目錄從原來的十大類醫療服務擴充到十一類,在列醫療服務項目數量翻番,醫療服務價格體系進一步得到規範。

  《通知》表示,規範公佈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各級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收取費用的項目依據,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分解,需合併、組合項目收費的,須經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從嚴審批,今後未列入新版項目規範的原則上應公佈取消,確需保留的也要報國家發改委、衛生部審核。

  據了解,新版目錄新增康復醫療類,目錄列入的醫療服務項目數亦大幅從原先的4355項增加至9360項。對此,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9000多項服務是對先前項目的進一步細分,價格制定方面將綜合考慮物質材料費、醫護人工費、風險系數、手術難度等多種因素,且項目公佈後一般不會再刪減。

  此次醫療服務新增項目中,影像學診斷和臨床手術治療類項目增幅最大。臨床手術治療服務項目從原先2478項增加至5477項,而影像學診斷服務項目從原先的85項增至575項。此外,臨床診斷服務和中醫醫療服務也分別從原先的369項和102項增至868項和327項。

  國家發改委表示,未來要嚴格控制單獨收費耗材的品種和數量,明確為可以單獨收費的醫用耗材,要同時明確相應的具體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且制定規範後的檢驗類項目價格不得區分試劑或方法。

  據了解,高值耗材和單獨收費醫療器械價格仍將受到限制,新版《規範》發佈後,未來相關醫用耗材和醫療器械企業生産研發都將依據新版目錄進行調整,相關企業應注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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