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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大地案在隧道中穿行。在巨大的壓力下,該案件似乎顯示出幕後勾兌隱情。
5月7日,綠大地案的主要被告原董事長何學葵等人集體翻供。何稱,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這三項控訴內容,她是在2010年3月監管機關立案調查之後才知情,並沒有參與其中,重要法律效力文件其也只是履行程序性簽名;對偽造金融票證罪控訴,她予以否認,並表示至今都未見過票據原件。何學葵説,在此之前,她之所以進行了有罪供訴,是因為受到相關方面暗示,只要做出有罪供訴及轉出部分股權讓出大股東地位,就可以獲得緩刑輕判。
顯然,何指其之所以進行有罪供訴,是因為受到了“破財消災”的暗示,勾兌顯然跟綠大地現任大股東雲投集團有關。2011年3月17日,東窗事發,綠大地創始人、董事長何學葵被雲南省公安機關執行逮捕。此後的一系列股權運作,以及現在不被質疑的判決結果,讓人對何氏的話有了幾分信任。
綠大地資金缺口高達3億多元,自身高負債的雲投集團成為白馬騎士。何學葵讓出大股東地位,2月16日,*ST大地發佈公告稱,2月14日,何學葵將股份過戶給雲投集團,已辦理了股份過戶變更登記。本次股份過戶完成後,雲投集團持有*ST大地3000萬股限售流通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9.86%,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何學葵持有公司1325.8萬股限售流通股股份,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如果其中存在勾兌的話,這場勾兌差點成功。2011年9月,該案在昆明市官渡區法院開庭審理,此後該院判決綠大地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罰金400萬元;何學葵等5人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至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不等。
以股權換緩刑,好一場交易。而雲投集團通過狸貓換太子的遊戲,折價換取股權,在股市擁有了遠比債市靈活的融資平臺,可以同時在股票、債券兩大市場,源源不斷進行資本運作。欺詐上市的綠大地頗有家底,截至2012年一季度,每股凈資産2.27元,每股公積金2.3833元。表面上看,社會效率提到最高,重組成本降到最低,綠大地存活,雲投集團多了一個融資渠道,綠大地的家底有人繼承。在疑似勾兌過程中,市場、信用、法律統統被踩到腳底。
雲投集團借用大地之殼,就能茁壯成長?懸。雲投集團資金鏈緊張有目共睹,且信用堪憂,甚至造成城投債恐慌。去年7月25日,雲投集團發佈公告稱,根據雲南省政府2011年第56次常務會議,雲南省決定組建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方案涉及公司部分資産劃轉,相關資産劃轉方案正在擬定中。雲投集團持有的優質資産全部電力、煤炭資産劃入雲電投,進而組建雲能投。雲能投將成為雲南省國資委直接管理的省屬重點企業,由國資委持有其不低於51%的股權,雲投集團不再控股。
消息一齣,市場譁然,城投債出現恐慌性拋盤,自去年7月8日起,無一隻城投債發行,一級市場企業債發行也暫停。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機構也發佈公告,將雲投集團的AA+主體信用評級、雲電投的AA-主體信用評級等列入信用評級觀察名單。理由是基於由雲南省政府主導的雲投集團資産重組,可能影響到雲投集團和雲電投的長期償債能力和主體信用評級。今年2月,雲投集團再次發佈公告,重啟資産整合方案,擬以全部電力資産及有關股權資産賬面價值出資,組建一個全資子公司。一家高負債的城投公司進入市場,對股市投資者有什麼好處?
在綠大地與雲投的聯姻過程中,地方政府功不可沒。據報道,綠大地問題暴露後,雲南省政府在第一時間成立了省委省政府要員&&的綠大地公司風險處置及維穩工作領導小組。綠大地總經理王光中告訴媒體,“當初我們跟一家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簽了意向性的前期託管協議。領導小組沒有明確表態説你們可不可以跟他們合作,也沒有任何人給我們提任何指示,但給我們的一個強烈的信號是,你們只能跟雲投集團合作。我們最初根本就不認識雲投,連想都沒有想過。領導小組介紹我們雙方認識,強調‘你們兩個自己直接談,這不是省委省政府的意思,只是給你們創造個機會',但是信號卻非常明顯”。
其後,綠大地案的審判結果,懲罰之溫柔成為市場的負面範本。幸虧此後一系列的信息公開披露,對於造假過程的詳盡描述以及相關法律部門的再次介入,讓這個笑話不至於鬧得太大,不至於成為抽向證監會新政的一記響亮耳光。
從某種程度理解,何學葵等人的翻供是件好事,説明涌動的勾兌暗流遇到了強大的阻力,説明見不得人的協議正在被推翻,説明受騙股民的權益有可能被保全。如果香港證監會與法院對洪良國際的處置能重現于內地的綠大地,那麼,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才算盼來了大旱之後的虹霓。投資者苦於形形色色的私下勾兌,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