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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買到的過期泡菜。陳榮炎/攝
▲進口薯片上有兩組不同的日期。
工商部門已展開調查,發現該超市部分商品發貨日期竟然早于生産日期
新快報訊記者 陳榮炎報道
昨日下午,兩名顧客在位於佛山市東方廣場的吉之島(下稱“佛山吉之島”)買到過期食品,工商部門接報後立即進行查處並現場封存了49瓶懷疑生産標簽有問題的乾果。
佛山吉之島願十倍賠償
據顧客趙先生稱,昨天下午與朋友李先生一起在佛山吉之島購買了從韓國進口的奧利恩芝士味烤薯片、好侍牌麥茶以及北京産的宗家府切件泡菜等食品。付賬時,趙先生發現這些食品標簽有點奇怪,仔細一看才發現其中的泡菜是2012年1月30日生産,按保質期90天來算已過期一個多星期。
趙先生還發現,進口薯片和麥茶包裝上的幾個日期,看了也讓人一頭霧水。
隨後,兩人來到佛山吉之島客服部交涉。趙先生稱,客服部一工作人員回復他:“(泡菜)還沒吃,沒有危害,標簽寫錯了也只能退貨,按商品售價的10倍進行賠償。”
“沒吃就沒問題?標簽寫錯了難道不是質量問題?”由於不滿處理結果,趙先生當即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
不過,佛山吉之島客服部該鄧姓工作人員向記者否認自己説過類似的話,其稱經徵得上司同意作出原價的10倍賠償,並稱已就相關問題食品與廠家聯絡。
昨日傍晚,記者在佛山吉之島分別查看了存放上述食品的貨架,發現所指批次的食品均已下架。
發貨日期早于生産日期
新快報記者在現場看到,接報後佛山市禪城區工商部門、消委會工作人員先後來到佛山吉之島,現場根據趙先生反映的情況立案調查。
消委會一工作人員表示,洋食品包裝上日期標注存在的問題,主要原因在於進貨渠道把關不嚴,而根本原因在於超市管理混亂。
“貨架上還有一些食品的生産日期寫著3月19日,卻能在3月16日發貨!”趙、李兩顧客還現場舉報該超市部分乾果也有類似問題。在其指認下,工商人員果然在幹貨區發現部分新疆産的杏仁、大棗、枸杞等罐裝乾果標簽標注的生産日期存在問題。
佛山吉之島辯稱,這是貨品換了批次後未及時更換標簽所致。
工商人員依法現場封存了49瓶懷疑標簽有問題的乾果,並檢查了佛山吉之島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