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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穩步落實溫州金融綜合改革,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將制定相關有針對性的司法保障舉措。證券時報記者日前了解到,今年二季度該院將出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規範性文件,並將引入保險、擔保行業協會等主體參與金融案件調解。
據了解,溫州中院還在浙江率先探索開展企業破産程序的簡易化、常態化審理,縮短辦案週期,降低企業破産成本。許多已經停産倒閉的“植物人”企業由於沒有組織清算,致使廠房、土地資源長期閒置。另一些企業還有起死回生的可能,也需要積極通過司法重整。
溫州市經信委中小企業處處長項光和指出,作為順利推進金融改革,解決溫州民間資金和中小企業“兩多兩難”問題的重要一環,對企業破産程序進行合理有效的簡化,並加強司法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預防和懲治惡性討債及逃債等現象,對保證民間借貸資金的安全也具有積極意義。
記者獲悉,今年二季度,溫州中院將出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規範性文件,年內還將制定《關於為我市國家級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據介紹,今年將要推出的十大創新舉措主要包括企業破産司法重整、金融創新司法保障、小額訴訟速裁機制等。
對此,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協會副會長葉細毛向記者表示,相關法律法規健全後,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但這只是第一步,“落實難”和“執行難”還需有關部門切實解決。
溫州中院有關負責人認為,金融創新遊走于法律制度邊緣,交易規則和模式也不夠確定。因此,準確把握法律和改革的分寸將有一定難度。在此過程中,多元主體的利益碰撞將使得個案的立法裁斷與利益平衡面臨矛盾。
依據溫州中院的金融創新司法保障機制,未來將在溫州司法層面先行先試,依法保障金融組織體系改革創新,支持金融服務體系改革,保障擔保業規範發展,支持利率市場化改革,制裁金融違法違規行為,推進規範穩定民間金融秩序的專項活動。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