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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4月26日宣佈開通“12378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後,昨日,中國保監會又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中國保監會關於合理購買人身保險産品的公告》,針對保險銷售方面的常見問題,向廣大保險消費者做出了詳細提示。
提示一:了解人身保險産品基本知識
儘管部分壽險産品偏重投資功能,但本質上屬於保險産品,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不宜將其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産品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要僅把它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
提示二:客觀分析自身的保險需求
人生的不同階段,保險需求也有所不同。通常來説,年輕時偏重家庭經濟責任,如身故和傷殘的保障;中年時偏重子女教育儲備和養老儲備,同時對於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時偏重養老、健康護理和財産傳承等。
提示三:根據需求匹配購買對應的産品
通常來説,家庭經濟責任和緊急預備金可以通過購買保障型産品來轉移突發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典型的保障型産品包括意外險、健康險和定期壽險等;子女教育和養老規劃可以通過購買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進行儲蓄準備,比如分紅兩全保險、萬能保險和年金等;投資連結保險適合風險偏好較高的保險消費者進行長期儲蓄所用。
提示四:選擇與經濟實力相當的保費開支
保障型産品可以用相對較低的保費獲得較高的保額,通常建議投保人將意外傷害險保險金額設定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險保險金額設定為5~10倍。保險費支出一般在年收入的5%~15%之間為宜。
提示五:超過猶豫期後慎重考慮退保
在猶豫期後退保,保險公司將只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因此,對於符合需求購買的保險産品,建議通過保單抵押貸款等方式緩解對資金的一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