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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舟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抑制房地産價格上漲的政策。然而,收效卻不太大。
房地産是一種商品,房地産價格也必然要遵守價值規律。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還是房屋供不應求。
大家知道,價值規律是商品生産和商品交換的基本經濟規律。即商品的價值量取決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商品按照價值相等的原則互相交換。我國目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行的是市場經濟,價值規律無疑會發揮它應有的作用。如果房屋供不應求,房地産價格的價格就會高於價值,如果房屋供過於求,房地産價格的價格就會低於價值。
那麼,究竟又是什麼原因導致房屋供不應求哪?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如下幾點:
一、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觀念起推波助瀾的作用。
“家”字本身,就有有房屋會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宀”,表示與室家有關。下面是“豕”,即豬。古代生産力低下,人們多在屋子裏養豬,所以房子裏有豬就成了家的重要標誌之一。“家”字的本義是:屋內,住所。所以,沒有房屋,就等於沒有家。君不見,一代一代人的登記結婚,大多數都要購買房子。似乎,只有有了房子,才算有了家。
二、農村人口向城鎮轉轉移,使土地資源進一步緊張。
建設房屋就要佔用土地,而土地是只減不增的資源。由於大批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城鎮的土地會日益緊張,價格會越來越高。
三、買房子最穩妥,最沒有風險。
多年來的事實充分證明,買股票,債券等等,均不如投資房地産利潤可觀,連銀行也非常願意貸款給有房地産的單位和個人。房子成了中國人擁有財富的最重要象徵。
四、黨政機關辦公大樓的豪華和寬大,成為一部分人爭相效倣的對象。
近幾年來,黨政機關建造的辦公大樓,其氣勢之豪華,其面積之寬大,無形中起了潛移默化的作用,成為一部分富人和官員爭相效倣的對象。
五、開發建設房屋的權力掌握在少數人的手裏。
審批建房的是少數人,拆遷舊房的是少數人,能夠獲得開發房屋貸款的是少數人,開發建設房屋的是少數人,房屋的開發建設權實際上掌握在少數人的手裏,大家都只注重自己眼前的利益和實惠,根本不能按照價值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去辦事。房地産市場缺少公開透明和合法有序的競爭。
部分商人囤積居奇,部分富人廣置田産,也進一步加劇了房地産價格的持續上漲。
面對當今的房地産市場,我認為,房屋限購令,只能使房價更加不穩。不當的政策,只能治標不治本,甚至起到適得其反的作用。行政手段是不能從根本上遏制房價上漲的。應當採取如下辦法加以調控。
首先,用經濟手段管理經濟。國家應當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投入到房地産開發建設中來,加強房地産市場的管理,有效控制降低房地産企業的高額利潤,確保開發建設項目招投標的公開透明。
其次,宣傳號召城鄉居民改變傳統思想觀念。大力倡導租房,國家可以考慮拿出一筆資金專門開發建造用於出租為主的房屋。
再次,對全國的房地産進行清查。對於閒置的房地産,超面積的房地産,豪華的房地産等等,課以重稅,並責令其將多餘的房屋在限期內出租或者出賣。
第四,遏制黨政機關樓堂館所的建設。黨政機關的辦公場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標準,今後一律不得超過標準,以前超過的,要限期改正過來。這樣,就可以給人民群眾樹立一個良好的表率,建立一個節約型的社會。
我認為,經過深入調查研究,統籌考慮各方面的情況,我們一定能夠制定長遠的規劃和政策,使我國的房地産市場更加成熟,更加穩定,使城市的房價從根本上得到遏制,使廣大老百姓能夠真正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