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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假結婚産業調查
仲介稱港女比港男值錢,與內地人“結婚”手續更簡單
新快報訊 據香港《經濟日報》報道,香港“單非”、“雙非”(夫婦皆非港人)問題衍生假結婚受關注,揭示港男港女有價有市。招“婚”廣告明目張膽日日見報,南亞人假結婚背後更疑有蛇頭操控。記者臥底發現,80後港女最值錢。
律師還代辦假結婚儀式
翻開香港報章不難找到“婚”字廣告,但用辭隱晦難明,僅留下聯絡電話。記者前日致電表示有意“應徵”,假結婚仲介人蓮姐聽到是男聲,即指港男不值錢。“現時很多南亞裔男子希望娶港女,來取得居港權,因年輕女士結婚不易引起懷疑,故最為吃香,酬金可達8萬元!”
不過,港女並非肯“下嫁”南亞人便能實時“錢到手”,二人需維持婚姻關係7年,其間不能破産或有不良行為,亦須接受入境處的資産審查,直至“丈夫”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才算完成任務。蓮姐説,若不想拖太久,可考慮與內地人“結婚”,港男港女均可,酬金約5萬元。
女記者其後再致電蓮姐,表明想與南亞人“結婚”,她卻極力遊説記者勿做南亞“新娘”,因“嫁”南亞人很麻煩,要等足7年才能收“尾數”,且要求高手續繁複,要有每月一萬元的入息證明,入息愈高愈快批核,又須做財政評估,如有欠債、領取綜援一概不能申請,而且假夫妻要同居一室。
另一名仲介人李太指,港女與居於深圳的內地人“結婚”可賺8萬元,如“丈夫”居於較遠的福建、海南島,更可多賺一萬元。
李太説記者可絕對放心,有律師代辦“結婚”儀式,不用“假妻子”操心,對方會先付4萬元,其後3次往內地辦證,每次付5000元,成功申請“丈夫”來港定居便可收尾數。
假結婚最高可入獄14年
港人涉假結婚而被定罪的個案,由2009年116人,增至去年179人,升幅達80%;過去4年香港已簽發的受養人簽證,合共多達76072宗。
任何人以虛假婚姻或安排他人締結虛假婚姻,可干犯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數據及串謀欺詐等罪行,一經定罪,串謀欺詐最高可入獄14年,作虛假陣述最高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江華認為,隨著雙非截龍,只有單非可來港産子,內地女子與港男假結婚的個案會增加,入境處必須提高警覺加以識別,若假結婚個案明顯增加,當局有需要考慮加強審查。(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