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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 記者從山西省質監局了解到,針對媒體披露的“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含氯軟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飲料産品”問題,山西省質監局認定媒體報道情況屬實。同時在調查中還發現該公司存在個別生産條件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山西省質監局4月28日對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作出了停産整改的行政處罰。
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28日發佈聲明,確認2月3日在實施節水項目相關管道改造時,由於操作失誤,導致含微量余氯的生産輔助用水進入到飲料生産用水中。並稱該生産輔助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聲明稱,經檢測該廠現確認2012年2月4日到2月8日期間生産的9個批次産品中含極其微量的余氯。該廠特此澄清先前的溝通,併為生産過程中出現的上述問題深表歉意。
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董事蘇燕表示,公司對現在封存的4萬多箱飲料還要做了解和自查,在相關程序的內部調查結束後,將按照公司的流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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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樂“含氯門”
4月16日有媒體披露,可口可樂(山西)飲料公司員工向記者爆料,因管道改造,致使消毒用的含氯處理水混入公司9個批次價值約500萬元的12萬箱可樂産品中,部分産品已被當作合格産品銷往市場。對此,可口可樂發佈聲明稱,“我們出廠的所有産品都經過嚴格的質量保障體系的檢驗,符合國家有關質量的法律法規,是安全可靠的”,並表示所謂“公司內部信息”經查並不符合事實。對此,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19日,山西省質監局進駐可樂廠開始調查可口可樂(山西)飲料公司的氯水疑似混入飲料事件。
在相關調查過程中,山西省質監局發現,可口可樂(山西)飲料公司以維修電腦為由刪除了2月4日到2月8日部分相關生産記錄和全部的電子工作郵件,關鍵證人也被可口可樂公司安排帶薪休假。
質監部門通過現場檢查、抽檢樣品、查閱記錄、詢問員工等方式,認定媒體報道情況屬實。同時在調查中,還發現該公司存在個別生産條件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