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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網4月29日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負責人日前就《關於改進和完善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答記者問時表示,《方案》的總體思路是,針對現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在現有法律框架基礎上,堅持市場化的方向,充分借鑒創業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海外成熟資本市場經驗,完善退市標準體系,形成有利於風險化解和市場平穩運行的退市制度。
該負責人稱,《方案》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進行改進和完善:一是完善退市標準,建立市場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標準體系。在現有退市條件的基礎上,整合、調整和增加主板、中小企業板的退市條件。二是進一步明確恢復上市的條件和程序,完善恢復上市的審核標準。三是改進退市風險釋放機制,建立“退市整理板”,在公司終止上市前,給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四是明確公司退市後的去向和安排。(全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