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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藥審批利益鏈調查:參評專家收公關費過萬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09: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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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孫忠實再次表示,自己對於“吃六個膠囊不影響健康”這一表態不後悔。

  當日,在中國政法大學舉行的“中國醫藥監管問題與對策”研討會上,衛生部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系統專家孫忠實大方地談起了“毒膠囊”事件中關於“六個膠囊”的來源:“當時人民網邀請我做訪談,提前做了70個問題,我歸納總結成7個,其中大部分是講用藥安全的。在回答的過程中,記者問起鉻超標膠囊的問題,我才有了那段表述。”

  對於修正藥業,孫忠實表示:“去年在山東的會議,是中國優生優育基因科學專家指導中心邀請我去的,只是談了藥品對生育安全問題,並沒和修正藥業的人接觸。”

  孫忠實通過多個渠道一再表示,“一天吃六個膠囊沒事”屬於科學真理,並不是像外界所説的那樣,拿了藥廠的錢才這麼説。

  實際上,醫藥領域專家和企業之間也並不是“拿錢説話”那麼簡單。記者調查發現,其中潛藏著的隱蔽的利益鏈,令人觸目驚心。

  修正的會議

  把孫忠實推上風口浪尖的,正是其與修正的關係。

  2011年5月13日,中國優生優育基因科學專家指導中心、修正藥業孕嬰事業部、中油集團舉辦了一次推廣安全用藥的座談會,孫忠實參會並作了報告。

  孫忠實目前的身份是衛生部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系統專家。該系統官方網站顯示,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網是中國醫院協會主管的,而中國醫院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則是衛生部。實際上,合理用藥監測系統正是衛生部組織建立的。衛生部要求在2012年底前,將該系統覆蓋二級以上的醫院,以完善藥物合理使用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雖然孫忠實並非衛生部工作人員,但在業界,他有著較高的地位。孫忠實是海軍總醫院原藥劑科主任,同時擁有“藥品審評中心專家”、“中國藥學會臨床藥物評價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老年保健協會抗衰老專業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從孫所參加會議的介紹上看,當時參會的主要是修正孕嬰事業部的各省總經理,也就是其市場營銷骨幹人員,會議類似于“學術推廣”的動員大會,並非是公益會議。

  學術推廣是制藥企業營銷的一種方式,即向醫生介紹藥品的特點、應用情況,以説明藥品的優勢,推動藥品的銷售。與“帶金銷售”這種直接給回扣的方式不同,學術推廣把握了醫療工作者需要不斷再學習的需求,合理地促進銷售,因此更為醫生所接受。

  孫忠實否認在該研討會上收受了企業的費用,他同時表示自己與此次涉鉻超標膠囊的9家企業均無利益關係。

  不過一位藥企人士介紹:“這種會議上邀請專家,一般是維護關係的需要,可能會給專家幾千元的費用。”他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維護各類專家的關係。

  “一個企業必須有專家資源,通過各種途徑認識專家,借機拜訪,包括邀請專家參加研討會。同時,專家到場可以樹立企業的威信,對醫生、對下級會更有説服力。”

  當然專家對於企業的價值,並不是行業權威這麼簡單,他們的資歷和背景足以把握企業的命脈。

  專家的價值

  孫忠實曾經的身份是國家藥品審評中心專家,各類公開報道顯示,孫忠實參與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6次修訂。

  審評中心主要對新藥、仿製藥、補充申請等進行審評。審評中心專家對於企業來説是至關重要的。藥企較看重新藥的審評,因為新藥往往意味著定價權,意味著企業研發投入的變現。

  自從鄭筱萸時代“冒進式”的審批狂潮過後,藥監局對新藥的審評變得十分謹慎,2006年鄭筱萸案發後,積壓了好幾萬新藥申請。2008年,國家藥監局清理了2.4萬餘個積壓申請之後,每年審批數量迅速下降。2010年共受理4068件新藥註冊,2011年受理了4119件。

  一個新藥申請想要獲得審評資格,往往要等半年以上,對企業來説自然不容有失。審評過程中,專家組的意見佔到很大比重。上述人士稱:“審評中心專家庫中按照不同藥品,設立不同專家組別,一般每次審評有5到7名專家參加。”

  有知情者稱,一些專家實際上並不充分了解藥品的療效和臨床應用情況,只是看企業提供的資料,“很多專家都已經退出醫療一線工作”。

  該知情者稱,新藥審批環節也不具體把關檢測藥品的質量。企業提供的資料中,都有藥品臨床試驗報告,藥理的毒理等等,一般更不會涉及藥品包裝的質量數據。

  國家藥監局在1999年時曾公佈過“第二批專家庫名單”,分為中藥學、中藥藥理學、中藥臨床學、西藥臨床學四大類上千名專家,幾乎均是所在領域業內權威。在此之後,國家藥監局再未公佈過完整的名單,僅是對該名單進行增補。

  2000年時,藥監局曾發佈《國家藥品審評專家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入庫專家任期5年,任期滿後自行出庫,並約束了入庫專家為企業和産品進行商業宣傳的行為。同時明確規定“在每次藥品審評會議前,從專家庫中隨機遴選出參加審評會議的專家名單”。

  不過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實際上很多企業在審評中心會有內線,能提前得知開始審評的時間和參加專家名單,然後開始公關工作。一般每個專家一萬元,這是北京的行情。”

  這幾乎成為行業內公開的秘密,該藥企人士認為公關只是為藥品成功獲批加了道保險,並不意味著産品存在問題而去公關,這一操作方式幾乎成為業內的潛規則。

  “當然,不是每個企業都有這樣的能力,不是所有審評都需要這樣公關。”上述人士稱。

  在地方上,專家的力量也不可小覷。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國家級的藥品資助項目往往是省內專家審的,因為這些項目能為企業帶來直接的利益,因此給專家的回扣也相當可觀。一般會達到項目獲助資金的10%。”

  以2009年科技部、衛生部等部委聯合推出“重大新藥創制”專項為例,資助經費中央財政撥付約為66億元,地方配套經費(地方財政和企業)200億元左右,第一批共支持了121個課題。

  據藥企知情者介紹,一般企業有在建藥品項目,上報獲得資助,比如一個項目計劃投資2億,實際獲得國家資助經費大約500萬,而分成給專家的10%即從這500萬中出。

  而在新藥審批環節之後,對藥品的質量監管主要是各級藥監局依據藥品標準,對藥品生産、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和中藥材市場的藥品,進行檢查、抽驗。

  在此過程中,一旦發現假藥劣藥,也會集中取締、處理;但是此前鮮見針對藥品包裝進行處理的事件。故此番毒膠囊事件一齣,震動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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