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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航空投訴多 消費者不滿行李賠償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7日 13: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質量萬里行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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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航空投訴多 行李賠償難獲滿意

  前一陣有一條新聞,説上海浦東機場旅客因航班延誤衝入跑道攔住了飛機,最後旅客獲得賠償,一時間爭論不斷。航班延誤的問題早已屢見不鮮,加之航空公司跟旅客之間並沒有去溝通解決好,也就容易導致了一些不理性的做法。在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部中,接到很多消費者反映延誤、退票扣錢,無故取消航班等,此外,還有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字”之差變自願退票

  姜先生3月6日通過東航客服電話花費1090元為朋友訂購了一張3月17日16點10分從石家莊到三亞的電子客票,航班為MU2379,票號為7812367134547。

  因把朋友的名字中的一個“小”誤報為“曉”字,第二天也就是3月7日,通過95530進行名字更正,但得到的答覆是:“登錯名字不能改,且不能登機,只能自願退票,並且收取50%的手續費;如果是工作人員的原因,請等候後臺處理。”

  只是改簡單的一個錯字,卻要被自願退票,他覺得只是一個字,電腦上一改就可以了。隨即我們也聯絡了東方航空客服部的相關人員,對退票費進行了相關的諮詢和了解。據工作人員介紹,姜先生所定的機票屬於V/T/W艙,按照規定收取50%退票手續費。我們也詢問改名字的事宜,客服告知我們一旦名字登記上了,也就沒法進行更改了。

  在此,中國質量萬里行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機票的時候,無論是電話訂票或者網站上訂票,都要認真了解並學習下購票須知,對訂票退票轉簽等問題,要清楚的掌握。同時,也要認真核對自己的信息,這樣,才不至於因為自己的疏漏而既賠了手續費,也耽誤了航班。

  隨著實名制出現在各個行業領域裏,對於航空行業早已不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不管是電話還是網上訂票,在這樣一個現代化的社會裏,應該充分的利用好信息化工具,比如姜先生在電話裏説了身份證號,工作人員電腦裏就立刻能查詢到,待到他説名字的時候,就知道他説的字不是身份證上的字,這樣更方便直接告訴他,也避免了因為這一個很小的錯誤而損失了好幾百塊錢。增加更多人性化的服務,一方面讓消費者覺得滿意,更重要的是幫助消費者解決更多地實際問題。

  行李丟失損壞賠償標準待完善

破損的行李包

  江西的曾女士,3月28日乘坐巴黎至上海的航班,于早上7點抵達上海浦東機場。並乘坐同日晚上9點20的飛機飛回南昌。當天晚上機場通知:有霧,航班延誤。於是曾女士和其他乘客一直等,直到夜裏零點才答覆取消航班。當時,很多客人都要求機場提供住宿休息並要求賠償,但機場説沒有這項服務,最後一直折騰到淩晨3點左右,旅客都陸續轉簽,曾女士這時發現所有旅客都有行李,唯獨她的行李不知去向,也沒有接到機場取行李的通知。曾女士只好在機場大廳裏到處尋找,結果,發現所有行李都被亂放在大廳裏,沒有人管,而且,其中的一個行李已經破損,裏面衣物暴露在外,無奈之下,曾女士找到機場工作人員,請求解決。

  東航的工作人員同意給曾女士50元作為補償重新包裝托運,對於丟失的衣服因沒有證據不予賠償,曾女士對這個結果不滿意,又再次打電話投訴,結果還是一樣。這讓曾女士覺得很失望。之後曾女士又幾次的溝通,最終東航把賠償的金額提高到150元,曾女士也只能無奈的去接受。

  東方航空在行李賠償中規定: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根據《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中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國內標準為每公斤人民幣100元。除非事先購買了申明價值,但一般的乘客不會花費很多錢去買這項服務。

  資料:聲明價值

  當旅客的托運行李的價值超過每公斤人民幣50元(國內運輸)、20美元(國際運輸)的最高賠償限額時,旅客有權要求更高的賠償金,但必須在托運行李時辦理行李聲明價值,並支付聲明價值附加費。辦理過聲明價值的行李,如在運輸途中由於承運人原因造成損失,承運人按照旅客的聲明價值賠償。《聲明價值》中規定:“每一位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行李的聲明價值不得超過行李本身的價值,如承運人對聲明價值有異議而旅客又拒絕接受檢查時,承運人有權拒絕收運。”

  丟衣服是小事,丟錢的事就讓人感到更加煩惱。大連的周女士我們反映,她于4月2日中午12點20分乘坐大連MU2518次航班到武漢,她將所有行李(只有一個包)辦理托運,到達武漢漢天河機場後,周女士打開行李拿錢買票時,發現放在被托運的行李包裏面3000元現金被盜。據周女士介紹,當時她辦理登機發現手機也在行李包準備托運,隨即她找到服務人員要求拿出手機,周女士説當時是一名工作人員提著行李包走到周女士這邊,而沒用通過傳送帶,而那名工作人員也沒有佩戴工作證,周女士當時也沒有在意,等到下飛機之後才發現錢沒了。對此,周女士也質疑幫客戶取行李的過程是否符合相關的操作流程。對此,東航方面稱因為沒有相關的證據,也沒法給周女士進行賠償。再次,中國質量萬里行提醒消費者,乘坐飛機的時候,最好把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隨身攜帶。避免丟失之後,造成損失。

  在交通日益發達,生活節奏越發加快的今天,很多條條框框都變得程式化。還有一些規定被看成“霸王條款”。當然,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其實大家更需要的是在過程裏得到一種滿意的保障。在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部接到很多消費者的投訴,有的大多都是在對工作人員的服務不滿意,才會導致他們的投訴。很多時候,企業自身改善一點,增加一些人性化的服務,很多問題就不會發生,與人方便自己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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