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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由他人代筆,藝術家只簽名;畫關鍵部分,其餘由學生或助手完成
本月初在蘇富比(微博)春拍上祁志龍(微博)的一件作品被質疑有人代筆,才致使出現藝術家本人”看走眼“的情形。那麼,藝術家創作是否真有人代筆?代筆的作品是否有收藏投資價值?代筆作品與贗品有何區別?銷售代筆作品是否屬於欺詐?就上述問題,重慶晨報(微博)記者採訪了藝術市場的從業者和相關法律專家。
藝術家代筆分兩類
大多只畫關鍵部分
所謂代筆,就是書畫家請人代替自己寫字作畫,然後署上自己的名字,當作自己的作品。當記者就藝術家是否有代筆現象向一位藝術圈內的資深人士請教時,他告訴記者,這種現象從古代就有。
記者翻查資料發現,關於古代和近現代書畫名家請人代筆確有記載。如明代著名書畫大師董其昌就因書畫地位高,官居禮部尚書,求畫者眾多。但因公務繁忙,再加上董其昌的繪畫水平遠沒有書法那麼出色,因此常請朋友、學生以及畫工等代筆。近現代名家代筆現象更為普遍,比如張大千大幅山水作品中描繪的樓臺殿閣,多數就是由他的學生何海霞代筆完成,張大千則負責山水部分。
當代書畫藝術家是否有代筆現象?此位資深人士的回答是肯定的。這位資深人士從事字畫工作超過10年,去過不少藝術家的工作室,與眾多藝術家也有交往。
他告訴記者,現在藝術家的代筆大概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完全由他人代筆,藝術家只落上自己的款。“這種情況相對比較少,多是因為求畫者太多,但又不太重要,畫家便讓學生或者工作室助手代筆,然後簽上自己的名字。“這種作品多為應酬之作,很可能出現畫家長時間後不認識這幅作品的情況。”
而另一種更普遍的現象是藝術家只畫關鍵部分,而其他大量繪製工作由學生或者工作室助手完成。“藝術家自己先打好底稿,或者勾出線條,上色的工作便由學生或者助手完成,最後藝術家本人再對細節進行處理加工,最後簽名落款,蓋上印章。”而油畫更是有流水線似的作業,每位助手都有嚴格的分工協作,“特別是畫符號化和臉譜化作品的藝術家。”這是圈內公開的秘密。
代筆好比貼牌産品
價值或能高於原作
代筆作品與贗品有何區別?為此記者採訪了著名藝術法律師孫中偉。孫中偉是北京孫中偉律師事務所藝術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藝術法律師網創辦人,被譽為“中國藝術法律之父”。孫中偉告訴記者,代筆作品與贗品還不一樣。“贗品是他人模倣藝術家作品的偽造,而代筆作品是經過藝術家本人授權的。”孫中偉形容代筆作品就好像工業生産中的貼牌産品。“許多知名品牌都有代工工廠,授權他們生産自己品牌的産品,但你並不能説這些代工産品都是假冒産品。”
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研究員西沐告訴記者,代筆現象在歷史上一直存在,不少畫家特別是市場好的畫家求畫者眾多,便會找學生或者助手代筆。“有兩點可以肯定,首先是代筆者的藝術水平肯定是被藝術家本人認可的,另外這種代筆行為也是藝術家認可的。”西沐對記者説到:“因此代筆作品肯定是有收藏價值的。”
對於收藏價值的高低,西沐認為取決於藝術家本人作品的收藏價值。“從歷史來看,代筆作品一般都被認為是藝術家的真跡,而代筆作品的價值應該與原作相當或者略遜於原作。”西沐還給記者提到了另一種情況,那就是代筆者的藝術水平可能會逐漸超過被代筆者,那麼很可能出現代筆作品的價值還高於藝術家本人作品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