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昨日,針對市場流傳的中小企業私募債方案已獲批事宜,證監會有關人士回應表示,上交所、深交所已經起草了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辦法,正在履行報批手續。證券時報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中小企業私募債最早將於5月上旬完成審批。
在本月初,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公開表示:“經過四個多月的工作,各方面意見基本統一,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交易所正在制定試點辦法,試點辦法將把發行人的條件、備案的材料要求、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轉讓的制度安排體現出來。”據了解,在清明假期期間,兩個交易所的相關人員就在緊鑼密鼓地起草試點辦法。
中小企業私募債方案獲批之後,將為券商提供更大的創新、協商、自主設計空間。據介紹,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將按照發行契約進行信息披露,並承擔相應義務、責任,投資方和融資方在契約上比較靈活,可以自主協商。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本月初指出,券商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反應是積極的,他們有風險的考慮,包括承銷商的信譽等等,但也考慮到這是新的業務增長點,對證券公司新業務的拓展很有幫助。這與公募産品不一樣,公募債更多的是培養企業資源,而私募債是更多地培養客戶資源,公募債主要的條約、合同設計都是規定好的,而私募債有更大的創新、協商、自主設計空間。該負責人還表示,公募債的交易主要是通過場內市場與交易所市場,而私募債對券商的櫃臺轉讓業務將會有所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