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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付百萬銀保“小賬”,近15萬買iPad送相關人員
新快報訊記者 張瀟報道
繼去年率先提出銀保渠道手續費分配新細則之後,廣東保監局在打擊銀保小賬上再次動了真格。上週末,廣東保監局一連發佈了針對新華保險的四條處罰通知書,全部是針對新華保險廣東分公司廣州營業總部銀代渠道在2011年1月至10月間,虛列了超過134萬元的銀保費用用於支付相關人員利益。根據處罰決定,新華保險廣東分公司及廣州營業總部負責人在內三名高管因虛列費用套取資金、虛列支付銀保專管員工資等違規行為被分別處以警告並行政罰款共計35萬元。而經記者統計,廣東保監局今年以來已針對省內保險公司及公司高管開出了46張罰單,而虛列費用是其中最重要的違規行為。
iPad變成降溫消毒用品列支
根據處罰通知書披露的情況,在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期間,新華保險就多次違規虛列費用支付給銀保渠道的相關人員。其中,2011年8月,其廣東分公司廣州營業總部銀代渠道利用降溫消毒用品發票虛列公雜費約14.93萬元,但上述報銷款項的實際用途為購買iPad等電子産品並送給相關人員。此外,2011年1月至10月,新華保險廣東分公司廣州營業總部存在虛列銀保專管員工資中的部分“業務推動費”用於支付相關人員利益的情況,其中2011年6月1日以後合計虛列專管員業務推動費119.35萬元。上述虛列的業務推動費發放至專管員工資賬戶後,由專管員以現金的形式全部支付給相關工作人員。二者合計,新華保險被查出虛列了超過134萬元費用,用於支付銀保小賬。
針對這一違規行為,廣東保監局給予新華保險廣東分公司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並給予其分公司廣州營業總部負責人荊勇警告並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分公司分管銀代渠道的總經理助理林建梅、分公司分管財富渠道的總經理助理彭雲斌也都分別被警告並給予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銀保“小賬”屢禁不絕
作為衝刺業務規模的重要渠道,各家保險公司在銀保渠道的競爭一直火藥味十足,大賬、小賬的合作潛規則也屢禁不止。“銀行代銷保險産品的手續費是"大賬",按實際支出列支,但保險公司為了推動業務,還要在私底下向銀行網點、櫃面人員等支付"小賬",包括了現金、實物、旅遊獎勵等在內,此類業務推動費一般要通過虛列費用的形式走賬,然後再支付給銀行相關人員。”保險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而此次新華保險遭罰的原因就是虛列費用支付“小賬”,而類似新華保險這樣買電子産品送禮的情況並不鮮見。
事實上,2009年《關於深化銀保合作進一步規範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通知》生效後,廣東保監局已要求銀保手續費必須全部“大賬”列支,從手續費結算專用賬戶劃撥,嚴禁保險機構一切形式的“小賬”支付。去年,廣東保監局也在規範廣東銀保市場細則中明確銀行櫃臺銷售人員的激勵體制,允許銀行拿出手續費一部分獎勵給櫃臺人員,希望以此杜絕小賬。雖然持續打擊令銀保“小賬”明顯減少,但取消保險公司銀保駐點的新政對銀保業績衝擊嚴重,令部分保險公司依然違規支付費用給銀行銷售人員,以推動業務。
3 月份以來廣東保監局開出的罰單
被處罰對象 所屬機構 處罰原因 處罰決定
荊勇 新華保險 虛列費用套用資金、虛列銀保專管員工資 警告並罰款3萬元
彭雲斌 新華保險 虛列費用套用資金、虛列銀保專管員工資 警告並罰款1萬元
林建梅 新華保險 虛列費用套用資金、虛列銀保專管員工資 警告並罰款1萬元
新華保險廣東分公司 新華保險 虛列費用套用資金、虛列銀保專管員工資 罰款30萬元
馮志輝 中意人壽 容許助理擅自代投保人簽名並投保 警告並罰款1萬元
王開誠 中意人壽 新單業務客戶回訪工作未在猶豫期內完成 警告並罰款1000元
喻江平 太平洋財險 不實列支業務及管理費用 警告並罰款1萬元
太保珠海中心支公司 太平洋財險 不實列支業務及管理費用 罰款10萬元
黃湛弘 太平洋財險 虛列費用 警告並罰款 1 萬元
太保江門中心支公司 太平洋財險 虛列費用 罰款 10 萬元
吳智欣 中國人壽營銷員對客戶使用誤導性語句 警告並罰款 5000 元
王秀文 中國人壽 營銷員對客戶使用誤導性語句 警告並罰款 3000 元
國壽珠海分公司 中國人壽 營銷員對客戶使用誤導性語句 警告並罰款 2 萬元
肖鯤 中國平安承保費率低於中保協測算 警告並罰款 1 萬元
平安財險廣東分公司 中國平安 承保費率低於中保協測算 罰款 10 萬元
王敢 太平洋壽險 違規使用承保條款 罰款 1 萬元
韓強 太平洋壽險 虛列銀保費用、代理人未持證上崗 罰款 1.1萬元
太保壽險佛山中心支公司 太平洋壽險 虛列銀保費用、代理人未持證上崗 罰款 6 萬元
太保壽險廣東分公司 太平洋壽險 未報備任命臨時負責人事項 罰款 5000 元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