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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深圳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一部分,小産權房的處理一直備受關注。近日,深圳市民陳先生就遇到了麻煩事,其手握石岩街道官田社區10間小産權房的“兩證一書”,屬於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但該房屋卻在2009年小産權房普查中被他人登記。深圳石岩街道“兩規”辦負責人回應稱,由於房屋登記工作已經結束,對於房屋權屬存在的糾紛,將在市政府處理細則出臺後,謹慎對待。
10間小産權房被他人登記
常年在國外生活的深圳市民陳先生稱,其位於石岩街道官田社區的10間小産權房可能不保。據其介紹,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一名袁姓女子以10間小産權房做抵押,向他借了300萬元。此後,袁姓女子沒錢還,就將抵押房屋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過戶給了陳先生。今年,陳先生回到深圳,聽説小産權房可能通過補交罰款和地價款獲得房産證,他就前往深圳石岩街道“兩規”辦登記。然而,陳先生被告知,登記時間已過,且陳先生房屋所在的整棟小産權房,已經被他人登記在案。
據記者了解,陳先生提到的小産權房共有8層,多個單位連接在一起。房屋建設初期,由多人共同出資建設。儘管陳先生拿到了其中10間房屋的“兩證一書”,但只是整棟小産權房的一部分。由於陳先生長期不在深圳,這10間房屋長時間被人佔用並出租。
石岩街道“兩規”辦相關負責人稱,街道對歷史遺留建築的普查登記已于2009年末結束,由於陳先生對房屋産權提出異議,“兩規”辦專門給出了答覆意見,並將爭議內容放入了登記檔案。“市裏的政策還沒有出來,小産權房還不會發房産證,即使有了實施細則,對於有爭議的房子,我們也會謹慎處理。”“兩規”辦負責人回應稱。
“協商無果不排除強行收回房屋”
陳先生疑惑的是,為何“兩證一書”在他手上,別人卻能將房屋登記。
“兩規”辦負責人透露,當年普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業主只要出示身份證、股份公司的蓋章,就可以完成登記手續,且一棟小産權房只能有一個申報人。
記者在“兩規”辦的登記檔案內看到,産生糾紛的小産權房登記人為魏姓男子,他也是最早出資建設小産權房的業主之一。
“兩規”辦負責人強調,登記並不意味著房屋産權的歸屬,只是作為普查資料,供相關部門制定政策做參考。
記者隨後前往提供房屋登記證明材料的石岩街道官田社區工作站和居委會。社區工作站葉站長稱,普查登記過程中,先由社區居委會審核房屋權屬,社區股份公司蓋章後,才送到工作站蓋章。然而,社區居委會的負責人卻告訴記者,工作站才是房屋權屬的審核部門,社區只是按照工作站的意見蓋章。
已經完成房屋登記的魏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房屋不僅是他出錢蓋的,而且十幾年來一直由他對外出租,“如果陳先生對房屋權屬有質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陳先生則稱,自己手中持有的證件就已經説明房屋的權屬,沒有必要去法院起訴,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不排除強行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