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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文字體行業協會與國內相關廠商在京召開發佈會,呼籲修改《著作權法》(草案)相關條款,使計算機字體、字形受到法律保護。
“總有使用者嫌中文字體難看,問我們為什麼設計不出更好的,那是因為我們把大量精力花在維權打官司上,而不是經營企業、做好産品上。”北京漢儀科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馬憶原説。
據了解,同為圖形文字使用國家,目前中國內地計算機字體款數僅有400多款,而鄰國日本擁有將近3000款;同為字庫開發公司,美國蒙納公司已在納斯達克上市,年收入超過1億美元,而他們的中國同行甚至羞于提起銷售額。
中國中文信息學會秘書長孫樂説:“由於我國對中文字體知識産權缺乏良好保護,這個行業內的企業已經逐漸減少,仍然存活的企業基本都在為生存苦苦掙扎。一旦外商進駐,本土企業難以抵抗,中國人或中國企業甚至要向外國字庫商購買中文字庫。”
當天,字體行業集體提出了一份明確的修改建議:在現行《著作權法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八項美術作品定義中增加“字形設計(或稱‘字形繪畫’)”的內容;並對計算機字庫是否屬於軟體做出明確限定。
國內最大字庫商之一的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字庫業務部總經理張建國説,“一旦該建議通過,字體廠商就不會陷入被眾多非法盜版商侵權的糾紛無法自拔,行業才能進入正常的發展,否則這個行業只會越來越萎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