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電 中國審計署20日公佈的審計公告顯示,2011年度,共有24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存在招投標違規行為。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底,審計署對第五批規劃總投資3231.44億元的13635個重建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中央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順利實現了“家家有房住、戶戶有就業、人人有保障、設施有提高、經濟有發展、生態有改善”的重建目標。
審計公告指出的24個招投標違規的項目中,16個項目存在違反招投標規定程序,直接指定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問題;2個項目存在招投標不嚴格、不規範的問題;6個項目違規轉分包承包的工程。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單位及時進行了整改。鋻於部分項目已經完工,相關災區政府和主管部門發文要求所有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有關建設單位修改完善了內部招投標管理辦法,要求今後要嚴格履行招投標程序。
審計還發現,15個項目不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5個項目進度較慢,6個項目未經驗收就投入使用,4個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後仍未辦理土地審批手續。
同期,22個項目超標準超規模建設、未經批准改變建設內容、設計變更未辦理審批手續,13個項目存在財務核算不規範、投資控制不嚴的問題。26個項目施工單位存在借用資質承攬工程、不按合同規定配備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中存在不按規範操作、不按設計施工等問題,其中14個項目存在某些缺陷或隱患。
審計還發現,4個設計單位存在未按設計規範要求設計,設計方案不週全、不細緻,致使4個重建項目存在工程缺陷的問題。
審計署重點跟蹤審計的5批560個項目中,截至2011年9月底,仍有118個項目尚未完工,有277個已完工項目未按規定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導致上述395個項目無法開展竣工決算審計。(記者 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