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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群體性事件起數從高峰期每年的4000多起下降至目前的每年1800起左右,特別是近三年來更是逐年下降,2009、2010、2011年同比分別下降3.5%、8.9%和4.6%。
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秘書長、廣東省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陳少波4月18日在廣東省外宣辦新聞發佈會上披露了上述信息。
據中新社報道,陳少波介紹説,廣東委託國家統計局對全省公眾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民眾滿意度的調查顯示,2011年度廣東公眾安全感調查平均得分90.44分,比2008年提升3.6分;公安工作民眾滿意度平均得分89.83分,比2008年提升3.3分。“公眾安全感的上升,體現在影響民眾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兩搶"案件、群體性事件持續下降,同時,道路交通及火災事故、政法幹警違紀違法案件也在下降。”陳少波説,“廣東官方從2011年起在全省推行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了社會矛盾的發生,有效避免和妥善化解了群體性事件。”
據了解,截至2012年3月,廣東省及其21個地級以上市全部出臺了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並組織對一批重點項目進行了評估;138個縣中有128個出臺了工作意見或實施細則,省直43個相關部門中有19個出臺了具體實施意見。
陳少波透露,廣東2011年通過風險評估認為有10項重大決策和5個重大工程項目有重大社會穩定風險,決定不準實施;有54項重大決策和36個重大工程項目被暫緩實施(包括化解問題後准予實施)。通過評估准予實施的重大決策有383項,重大工程項目有278個。 陳少波稱,在目前廣東省每年大約1800起的群體性事件中,一半以上是勞資糾紛引起的,主要分佈在珠三角;其次是徵地拆遷糾紛和環保問題引起的,主要分佈在各大中城市和重大項目所在地;在農村和山區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則主要因為山林土地的傳統糾紛造成。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