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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道指中石油和中石化向上遊轉移利潤,昨天,中石油有關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該公司嚴格遵守國家的稅價政策,“不存在也不可能會發生企業之間的成本和利潤轉移。” 該人士指出,中國石油是上下游一體化的石油公司,所屬油田企業、煉化企業、銷售企業之間主要産品價格受到國家監管,不存在成本和利潤轉移。公司的油田企業生産的原油國內銷售價格是按國家規定,參考上個月國際原油價格確定的。同時,煉油企業的成品油出廠價和銷售企業的油品批發價及零售價都要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和省級地方政府價格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公司嚴格遵守國家的稅價政策,不存在也不可能會發生企業之間的成本和利潤轉移。有媒體報道稱“中石油至少超過千億元轉移到上遊的生産與勘探板塊,而中石化至少有500多億轉移到生産與勘探板塊。為此,煉油業務是虧損的,年年以此為由向國家要鉅額補貼。”
報道指,根據中石油和中石化2011年業績報告,中石油加工原油1.33億噸,虧損600億元,每噸虧損450元;中石化加工原油2.17億噸,虧損348億元,每噸虧損160元。2011年相比國際油價、進口油價的變化並不是很大的情況下,突然出現巨虧。
報道援引北京市工商大學投資者保護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宏亮的説法是,按照中石化集團2011年總體15%的費用率計算,正常的內部原油供價應為78美元/桶左右。中石化集團按104美元/桶的價格進行轉移,會有26美元/桶的利潤由煉化板塊轉移到勘探與生産板塊中。
該報道稱,根據年報,2011年中石化集團開採原油3.22億桶,轉移利潤約為541億元。經過調整後,中石化真實的板塊利潤是勘探與生産利潤由716億元下降到175億元,煉油與化工由虧損358億元變為盈利183億元。
截至記者發稿前,尚未收到中石化方面對此説法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