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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日前,海關總署發佈2012年第15號公告,為適應市場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國務院2011年1月批准調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6號公佈),海關總署重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自2012年4月15日起執行。海關總署2007年6月修訂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25號公佈)同時廢止。
這表明,從昨日起,部分進口物品的完稅價格和稅率有所調整,一些化粧品完稅價格上調,部分電子、攝像産品的稅率有所下調。
稅率有所下降的是,皮革服裝及配飾、攝影設備、計算機及外圍設備稅率均從20%降至10%。食品、飲料稅率仍為10%,箱包及鞋靴稅率10%,鐘錶稅率20%和30%也同樣保持不變。
同時,海關對部分進口物品的完稅價格進行了調整。 新規中大部分高端滋補品及化粧品的完稅價格都有大幅提升,如燕窩、冬蟲夏草等每千克的完稅價格分別從每千克1.5萬元和5萬元上調至3萬及10萬元,香水等化粧品完稅價格也明顯上調。(文 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