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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近日發佈通知,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規定自4月1日起執行全國統一垃圾發電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65元人民幣,並明確高出火電價格部分由省級電網負擔0.1元。這也是繼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價格後,發改委進一步明確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電價水平。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沈宏文表示,此次發改委主要從三個方面對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進行了完善。第一是進一步規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明確規定全國統一垃圾發電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65元人民幣。第二是完善垃圾焚燒發電費用分攤機制。第三是切實加強了垃圾焚燒發電價格監管。
關於垃圾焚燒發電補貼的資金來源,發改委已經明確規定由當地省級電網負擔每千瓦時0.1元,其餘部分納入全國徵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解決。目前隨銷售電價徵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為每千瓦時0.8分錢。這一分配方式確保了垃圾焚燒發電補貼的資金來源,但省級電網的成本支出可能會因此而有所提高。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認為,政府正在積極通過電價補貼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進一步發展。考慮到不同的可再生能源在成本以及技術上的差異,制定不同的電價補貼措施是完全有必要的。此前政府已經分別制定了風電上網標桿電價和光伏上網標桿電價,均對相關産業發展起到了較為顯著的影響。此次垃圾焚燒發電標桿電價的推出勢必也會提高相關企業的生産積極性,推動行業進一步發展。
中投顧問發佈的《2012-2016年中國垃圾發電設備市場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垃圾焚燒發電相比于填埋法,不僅能夠高效快速的處理垃圾,而且能夠增加電力供應,可謂一舉多得。儘管垃圾焚燒發電也存在著污染等問題,但是只要合理規劃、科學發展,垃圾焚燒發電的成長空間依然很大。(中投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