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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近日公告,國都證券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王保豐利用相關重組內幕信息交易“ST天龍”,涉嫌內幕交易罪。
2011年7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趙某”等賬戶異常交易ST天龍的行為立案稽查。調查發現,王保豐利用相關重組內幕信息交易“ST天龍”,情節嚴重,涉嫌內幕交易罪。證監會于2011年12月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經調查,2010年11月10日,ST天龍發佈公告,披露擬實施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預案,該預案的內容為ST天龍擬向鑫安投資、青島百華盛等五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5500萬餘股,募集資金3.75億元。上述事項屬於《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
王保豐知悉了ST天龍非公開發行這一內幕信息,于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間,操作2010年10月27日才開立的“趙某”證券賬戶買入“ST天龍”62萬餘股,買入金額500萬元,股票復牌後於11月22日至12月21日全部賣出,獲利34萬餘元。
證監會表示,王保豐的行為涉嫌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條所述“內幕交易罪”的情形。因此,證監會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王保豐簡介
王保豐碩士研究生學歷,2004年4月8日在漢唐證券獲得註冊從業資格,2006年1月5日變更至國都證券,執業崗位為一般證券業務,從業資格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顯示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