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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評論員 葉檀(資料圖)
嚴厲而明確的警告之後,繼續進入高利貸市場者,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民間金融鏈條岌岌可危。從南到北,越來越多的民間金融鏈條崩斷,實體經濟低迷,無法支撐高昂的融資成本。在溫州等地處理民間金融鏈條的過程中,一再強調政府不保護4倍以上利率的民間借貸。
此時,高利貸鏈條上的人理應警醒,及時抽身,但筆者看到仍有撲火的飛蛾,他們控制風險的辦法是從長貸變成三個月以內的短貸。這只是讓擊鼓傳花的速度更快一些,卻不能減少分毫風險,反而讓風險增加。很明顯,縮短借貸期的同時借貸成本上升,是金融風險到後期的標誌。
任由高利貸蔓延,風險極大,可能大到無法控制的程度。
去年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在去年下半年走訪調研了當地民間借貸市場,“保守估計,借貸總量在3000-4000億元”,最保守的估計,民間借貸量應該在2萬億元以上。一旦實體經濟坍塌導致金融風險爆發,通過各種方式隱性進入高利貸市場的擔保公司、小貸公司、甚至銀行,都會暴露于風險之下。
房地産信託也不容樂觀。2月20日,用益信託工作室發佈的《2011年房地産信託發展報告》指出,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全年共發行了1003款房地産信託産品(含保障房),發行規模為2864.1億元,發行數量較前年同期增長了66.33%,發行規模則同比增長了43.7%。其中,2011年房地産信託規模總量佔比為35.23%,較2010年總量佔比減少了15個百分點。2011年房地産信託資源集中投資于商品住宅領域,發行了502款産品共1422.26億元,佔比49.66%;其次是商業物業,發行了140款産品共355.77億元,佔比12.42%;綜合型産品發行了127款共376.48億元,佔比13.14%。中小型房地産企業融資成本在20%左右。目前的實體企業包括房地産在內,以5%以下的利潤,絕不可能承擔20%甚至50%的融資成本。
高利貸模式屬於自殺式的金融與投資模式,實體經濟飲鴆止渴,借入高利貸,食髓知味的高利貸發放者,以火中取栗的心態,“逼殺”上遊産業鏈,當實體企業大規模倒閉或者企業主大規模移民,高利貸者失去宿主後,同樣陷入絕望邊緣。
最新的例證來自於鄂爾多斯,該市中富房地産公司股東之一王福金自殺,身後有370多位個人及單位債主,民間借貸高達2.63億元。
我們鼓勵民間借貸,鼓勵民間金融陽光化,但絕不鼓勵自殺式的高利貸發展模式。如果民間借貸摻入高利貸的三聚氰胺,正常的民間金融不可能獲得生存空間,因為資金毫無疑問會流向高利貸市場。
市場人士在呼籲民間金融陽光化的時候,必須分清高利貸與正常的民間借貸,給民間借貸發展空間,並不意味著鼓勵高利貸發展。政府有必要再次明確不保護高利貸收益的態度,讓高利貸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且減少進入高利貸的資金量。
對症才能下準藥,找準高利貸盛行的原因是解決高利貸問題的關鍵。高利貸盛行原因有四:一是資金緊張,在拆借資金被銀行收回後不得不借入高息資金應付眼前困境;二是高利貸的鉅額收益鼓勵了民間資金的走向,火中取栗者越來越多,某些地方的公務員成為高利貸利益鏈條中風險最小、獲利最大的一群:當高利貸事件瀕臨爆發,這些有權有信息的高利貸發放者隱匿不報,等到資金收回後再讓泡沫崩潰,讓食物鏈的弱勢者買單;三是目前中小企業無法找到相匹配的融資方式,民間資金成為主要渠道;四是投資資金無處可去,入樓市被阻,入股市虧損,期市債市可望而不可即,一些民間交易市場又有對賭的嫌疑,只有進入高利貸市場求利。
由此,解決高利貸問題找到了突破口。
對進入高利貸市場的公務員、官方正規金融機構、,應嚴懲不貸,尤其是動用各種手段將銀行等資金通過“扭曲操作”進入高利貸市場者,進行嚴厲的處罰。同時,發展合規的民間金融,讓合規經營的中小金融機構找到風險定價方式,吸納民間資金,大力發展種子基金,以入股的方式培育有發展潛力的高風險期的初創企業。最後,堅定地改變股市等市場“圈錢市”的性質,讓民間投資資金有公平的投資市場可以生根發芽。
民眾關注吳英案,反對濫殺無辜,並非意味著高利貸正確,而是吳英案背後的民間融資困境,金融壟斷,與隱約透露的可怕的資産方式,反對讓吳英成為祭品。正是為了清理高利貸,發展民間金融,對吳英案才必須謹慎,使之成為公平執法、發展民間金融、杜絕高利貸與資産處置尋租的案例。中國金融不需要祭品,需要公平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