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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政府域名遭搶注調查:搶注者偽造工信部批文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6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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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域名投資人鄭敏傑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翻閱材料。他的起訴揭開了偽造公文搶注域名的蓋子。本報記者 葉鐵橋攝

  10多個政府部門的預留域名被搶注,是誰偽造政府印章和公文做到這一切?

  互聯網域名投資人鄭敏傑一直在追索這個問題的答案。

  近年來,他向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認證的域名服務機構申請註冊包括fuzhou.cn、chongqing.cn在內的數千個域名,卻被告知這些域名為政府部門或特殊號碼預留域名,限制註冊。

  然而,他偶然發現,這些被限制註冊的域名,接二連三遭人搶注,而搶注者並非政府部門。

  鄭敏傑憤而向法院起訴,結果發現,包括天津、南京、重慶、廣州等10多個市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門的域名註冊材料是偽造的,神秘方通過偽造政府印章公文成功註冊政府預留域名,為了通過註冊,註冊人甚至偽造了國家工業與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的批文。

  由於這些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一些政府部門在回應中同時表示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域名搶注的背後是鉅額經濟利益。有時候,一個域名能賣出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天價。究竟是誰偽造了政府印章和公文搶注了這些預留域名呢?

  政府域名被搶注後露出馬腳

  浙江象山人鄭敏傑雖然只有高中文化程度,但他是中國第一批網民。1995年,此前一直從事打字複印的他開始接觸網絡。鄭敏傑的網名叫“網精”,他也自稱“有點小聰明,悟性好”,很快就看到互聯網中的商機。

  2005年,做.com域名投資未成功後,鄭敏傑轉戰CN域名,他註冊了一系列單字母的CN域名,其中T.CN賣得最高,獲利11萬元。

  CN域名投資競爭也很激烈,2005年,3個字母組合的CN域名被搶注一空。後來,鄭敏傑瞄上了一些特殊域名,如“tianjin.cn”、“114.cn”等。然而,這些域名都被CNNIC告知是預留域名,限制註冊。

  CNNIC的説法確實于法有據。原信息産業部2004年頒布的《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可以對部分保留字進行必要保護,報信息産業部備案後施行。”

  2002年12月,CNNIC發佈的《關於CN二級域名註冊實施方案的通告》也稱,為了保障域名系統的穩定性和可延展性,保護公共利益,對部分詞彙採取限制註冊措施,包括“市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全稱、正式簡稱”和“部分特殊電信號碼資源”。

  tianjin.cn等城市漢語拼音的域名和114.cn等特殊號碼資源就屬於此類。

  鄭敏傑想註冊而不能註冊的類似域名有1000多個。鄭敏傑有個軟體,能對域名的註冊狀態及時搜索,他習慣每週看一下自己想註冊的域名有沒有新變化。

  2011年11月的一天,他發現114.cn被註冊了,他很詫異,但接下來,在很短的時間內,又陸續有預留域名被註冊,加上之前被註冊的tianjin.cn等,他發現一共有18個預留域名被註冊。

  tianjin.cn域名的註冊材料顯示,註冊人單位為“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註冊人“牛艷英”。

  鄭敏傑很好奇,究竟是誰註冊了這些域名呢?真是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嗎?他到域名查詢網站搜索,結果發現了蹊蹺:首先,這些域名大都是通過廈門三五互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五互聯公司”)註冊的;其次,這些域名留下的電子郵箱,明顯帶有專為註冊域名而臨時申請的痕跡。

  鄭敏傑敏銳地感覺到其中有可疑之處,他質疑,在這一年多的時間內,為什麼CNNIC沒有對相同時間段註冊的17個域名進行主動審核?

  於是,他根據《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規定的域名註冊遵循先申請先註冊的原則,從2011年11月起,陸續向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三五互聯公司列為第一被告,CNNIC列為第二被告,相關政府部門列為第三被告。

  鄭敏傑請求法院支持他擁有這些域名。他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也不諱言無論是打官司還是接受媒體採訪,都有個人利益在裏面。

  記者也了解到,在過去數年中,鄭敏傑為多個域名打了上百個官司,他經常起訴CNNIC和多家註冊商,訴訟請求大多是為了擁有某些域名。由於官司多,在網絡上也有一些對他的非議。

  工信部四份批復係偽造

  起訴後,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答辯狀及信訪函覆函顯示,相關材料為偽造。

  如天津市人民政府答辯狀稱,經調查了解,發現申請註冊材料中加蓋的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章與實際使用的公章不符,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組織代碼證副本係偽造,同時,政府辦公廳工作人員中也沒有牛艷英其人,且從未委託其從事任何事務。

  在回復鄭敏傑的信訪函中,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明確稱,已就偽造辦公廳印章和辦公廳組織機構代碼證以辦公廳名義註冊tianjin.cn互聯網域名一事向市公安局發函,請其予以調查處理。

  此外、重慶市、鄭州市、武漢市、南京市、廣州市等市人民政府也作出了跟天津市人民政府類似的答辯,紛紛否認註冊過相關域名,且否認市政府辦公廳有註冊材料上所顯示的工作人員。

  18起域名起訴中,還涉及中國電信公司的域名114.cn、112.cn,中國聯通公司的域名122.cn,氣象部門的域名121.cn和衛生部門的域名120.cn。

  虛假註冊材料顯示,114.cn的註冊單位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註冊服務機構為北京新網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鄭敏傑在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江蘇電信也向南京市玄武門派出所報案請求立案查處。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也就121.cn向中國氣象局辦公室保衛處報案。

  鄭敏傑起訴的這一系列案件中,最值得玩味的是關於112.cn域名的訴訟。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稱從未向CNNIC申請註冊過112.cn域名,並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要求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然而,應訴時,CNNIC與三五互聯公司各向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管理局《關於註冊域名112.cn的批復》文件。兩份批復文件的標題和正文一致,都是回復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稱,同意該公司的申請,並授權按相關規定辦理域名註冊手續,兩份文件標注日期也同為2010年11月10日。

  但奇特的是,兩份文件的文號和印章不一致,CNNIC提供的文件中,文號顯示為電管函[2010]128號,而三五互聯公司提供的文件卻顯示為電管函[2010]125號,兩份文件所蓋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管理局”公章,大小、文字字體、文字與公章邊緣的距離都有明顯差異。

  2012年2月2日,工信部回應鄭敏傑的信訪函稱,鄭敏傑提出疑問的電管函[2010]129號、電管函[2010]125號與電管函[2010]128號、電管函[2010]107號、電管函[2010]135號等文件都係偽造,“我部未就文件中提到的四個域名進行過批復”,並稱已提請公安機關進行查處。

  誰在偽造政府印章和公文

  在鄭敏傑看來,搶注的目的無非是為了經濟利益,因為限制註冊的域名往往是城市名和特殊數字碼,便於記憶和傳播,有的城市更是有一定影響力和名聲。雖然在網絡上沒有相關報價,但鄭敏傑説,“這些域名價格不會低於10萬元,如果能搶注到tianjin.cn這樣的域名,註冊費每個只要50到90塊錢,但只要搶注到,就能賣出10萬元以上,112.cn這樣的域名更能賣出天價。”

  成立於1997年的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是我國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根服務器運行機構,負責運行和管理國家頂級域名.CN、中文域名系統。

  CNNIC並不直接接受註冊,2002年,CNNIC《關於CN二級域名註冊實施方案的通告》明確規定:“申請註冊限制註冊的名稱,應當向註冊服務機構提出註冊申請,由我中心根據域名系統的實際需要或者根據申請者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准予註冊。”

  三五互聯公司是一家註冊服務機構。其網站資料顯示,該公司是中國知名的互聯網應用服務類創業板上市公司,也是福建省首家創業板上市公司。

  按照註冊流程,申請限制註冊域名,除了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和註冊聯絡人的身份證明掃描件,還需要申請者提供蓋有申請單位公章的域名註冊信息申請表和證明申請單位為政府機構的相關材料。註冊服務機構將這一系列文件報給CNNIC審核通過後,才能進行註冊。

  2010年鄭敏傑起訴中國電信集團註冊112.cn一案時,CNNIC和註冊服務機構廈門三五互聯分別向法庭提供了工信部《關於註冊域名112.cn的批復》的文件。這個文件是申請者向註冊服務機構提出申請時需要提供的文件,由註冊服務機構管理原件,再由註冊服務機構把複印件上報給CNNIC。所以,按常理來説,CNNIC與三五互聯公司出示的應該是同一份批復。

  兩者之間的差異是這個事件中最值得追索的細節。鄭敏傑説:“我在法庭辯論的時候問過CNNIC的法務代表,文件為什麼不一樣,他們也回答不上來。”而CNNIC在回復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稱:“此材料為註冊服務機構提供給我中心,我中心按照法律程序將以上材料提交給法庭。”

  4月2日,三五互聯公司公告稱:“三五互聯從未參與或涉及任何域名註冊的違法違規行為”,“我司正在配合廈門公安局經偵大隊進行深入調查。”並表示已經配合提供涉及域名的相關材料。

  該公告還提到,“目前涉案域名介入調查的公安機關為:廈門市公安局、蘇州網警、南京公安、重慶公安”。不過,這一公告在其網站上已經找不到了。

  深圳證券交易所4月5日公告稱,公共傳媒出現關於廈門三五互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根據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于2012年4月5日開市起臨時停牌,待公司通過指定媒體披露澄清公告後復牌。

  4月5日,在回復中國青年報記者電話提問時,三五互聯公司工作人員也稱,該公司將於今日發出公告,對該公司提交的材料出現偽造一事作出回應。

  當天晚上,三五互聯公司發佈《關於網上傳聞的澄清公告》稱,經內部自查,與公司相關負責人核實,公司從未參與或涉及任何偽造公文公章,進行域名註冊的違法違規行為。三五互聯作為域名註冊服務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規定,對限制註冊的域名僅代為提供申請材料,不具備任何審核權限。2010年9月~2011年1月期間,有不法分子冒充國家機構、地方政府和電信企業的名義,通過我司向CNNIN(原文如此——編者注)相繼申請註冊nanjing.cn等17個限制註冊域名。原告鄭敏傑于2011年以來,以CNNIC及我司為被告,向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將上述域名判決給他擁有。接到應訴通知後,公司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訴訟工作,參與限制註冊域名案件訴訟的全過程。截至目前,我司應訴的17件案件中, 其中5件案件根據一審法院的判決意見,判決我司勝訴,剩餘12件(含nanjing.cn)原告自行撤訴。 對於此案造假者,公司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深入調查。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南京市公安部門“關於三五互聯涉嫌偽造‘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章和組織機構代碼註冊‘nanjing.cn’互聯網域名”一事的立案通知書。

  該公司還表示,公司從未參與或涉及任何偽造公文進行域名註冊的違法違規行為,任何對公司進行造謠、誹謗、歪曲事實的行為,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公司股票將於2012年4月6日上午開市時起復盤交易。

  此前的3月22日,CNNIC也對外發出通告稱:2010年9月~2011年1月期間,有不法分子冒充國家機構、地方政府和電信企業的名義,相繼申請註冊“tianjin.cn”和“120.cn”等十八個限制註冊域名。

  CNNIC稱:我中心在審核時發現這些域名的註冊材料存在偽造的嫌疑,因涉嫌觸犯刑法“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我中心於2010年9月起,陸續向公安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主管機構彙報相關情況,並協助有關部門繼續收集證據材料。在相關證據蒐集基本完成後,2012年1月,經有關部門批准,我中心對該18個域名進行了登出處理。

  4月5日,CNNIC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稱,中心就此事件在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並正在核實其它已註冊的限制域名的情況。

  此前,由於多個政府部門聲稱已報案,記者聯絡到武漢市政府保衛處和中國氣象局保衛科等部門,但相關人士均表示不了解此事。

  本報將繼續跟蹤報道。

  本報北京4月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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