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浙商李家巨“折戟”隨州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13: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鄂商》雜誌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在過去的10年裏,李家巨的人生經歷了過山車式的軌跡,從政府座上賓到身陷囹圄,命運的跌宕,讓他今生刻骨銘心。

  2003年,浙江商人李家巨受隨州市招商引資邀請,聯合出資5000萬元收購了湖北鐵樹紡織印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樹集團);2008年,鐵樹集團以8122萬元的價格被隨州市國資委回購;2010年,隨州市轉手將鐵樹集團廠區186畝土地以3.6億元賣出,成為當時轟動一時的“地王”。此後,李家巨相繼因合同詐騙、職務侵佔的罪名被調查拘留,等到200多天后李家巨“無罪釋放”從看守所出來,他的10年隨州行也幻化成了“竹籃打水”。

  作為商人,李家巨並不缺乏企業經營管理的經驗,從紡織業起步,二十年的摸爬滾打足以讓他成為行業的資深人士,但最終他還是敗了。有股東間産生糾紛的因素,也有政策轉變的結果,當兩種因素交織在一起,就成了他的致命傷。

  從《中國花王隨州“驚夢”》到《愛多再崩盤》,再算上李家巨,這是本刊4年來第三次關注隨州的投資失敗案例。成功各有不同,失敗總有相似,李家巨“折戟”隨州,與“花王”裴作斌有著相似的痕跡,在其中,我們都不難看到公權之手。

  2003年,位於湖北隨州的大型國有紡織企業——鐵樹集團,因為經驗不善、企業改制等原因宣告破産。

  正值時任湖北省委書記的俞正聲率團赴浙江招商,隨行的隨州市政府欲與香港集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集嘉)接觸,商討收購事宜。

  早在2001年,香港集嘉(法人代表徐嘉偉、股東李家巨、任亞飛等)就租賃了鐵樹集團牛仔布車間,並在當時出資120萬美元,成立了集嘉織染(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集嘉)。李家巨負責湖北集嘉的經營管理,對隨州情況比較了解。

  適逢鐵樹紡織破産,工人鬧事,極大的影響了隨州市的形象,政府希望找人來“接盤”。做紡織出身的李家巨不僅看中了鐵樹,更看重了其土地的增值空間。生意就一拍即合。

  “我當時向香港集嘉彙報收購意向時,徐嘉偉是不同意的。”李家巨回憶稱。因為董事會沒有通過,後來李家巨提出以其在香港集嘉的股份作抵押進行收購。

  在李家巨提供的有徐嘉偉簽名的《協議》上,《楚商》記者看到:集團原投入湖北“集嘉湖北織染有限公司”的資本金120萬美元以及前年年度湖北織染有限公司的利潤,從簽約日開始轉入李家巨個人資本,同時從集團總股本中減少李家巨等值股權。

  即便如此,資金還是不夠,李家巨便邀請了杭州柳鶯紡織有限公司董事長俞壯友共同參與收購。

  俞壯友來隨州考察之後,看到破舊的機器和廠房還有一大批等待安置的工人,開始是沒有信心投資的。李家巨稱,俞壯友考察後得出的結論是,“這塊地如果是搞房地産還可以動動看”。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另一個合夥人任亞飛在後來一份報告中回憶收購初衷時,也曾強調過:“我們當時真正看中的是它(鐵樹集團)位於市中心佔地186畝廠區的土地升值空間,這在當時對我們和市政府雙方來説都是清楚明白的。如果不然,我們跑到這裡就是為了買一堆廢鐵,一排必須待拆的破房,那我們不是真的有什麼病了嗎?”

  經過多次協商,最終隨州市政府同意,香港集嘉和杭州柳鶯紡織有限公司共同出資5000萬收購鐵樹集團。並於2003年12月20日,正式簽訂《資産出售協議》,根據協議約定:收購內容包括原企業所屬的全部土地189.53畝(隨州市青年路66號)、房屋、機器設備、車輛、工具和無形資産。

  協議生效後,隨州市政府依照相關法律許可對189.53畝土地進行了評估,評估價值為4378.45萬元。隨州鐵樹根據《土地出讓協議》繳納了17513800元的土地出讓金。並於2004年1月17日取得了《隨國用2004B第97號》住宅用地使用證書。

  同年1月29日,隨州市政府又出臺《關於出售鐵樹集團資産有關優惠政策》,進一步規定:負責將被收購土地轉為由城市規劃部門確認的住宅用地;土地出讓金已包含收購價的5000萬元之內;該地塊住宅用地使用權轉讓期為70年;免收土地、房産、機械設備等資産的過戶手續費及一切行政性收費;“隨州鐵樹”除享受中外合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外,還享受稅收等一系列的優惠。

  此時,正處在“熱戀”中李家巨,怎麼也不會想到,他夢寐以求的“定情信物“居然會成為日後絆倒他的石塊。

  隨後,湖北集嘉與杭州柳鶯紡織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了隨州鐵樹紡織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隨州鐵樹),並將過戶來的全部資産,交由新公司經營管理。

  2004年,“隨州鐵樹”正式開工生産,並投入了3000萬元用於設備升級、改造。

  據李家巨介紹,到2005年8月,由於香港集嘉內部政見不合,意向分歧,後經公司內部股東會議討論,決定將湖北集嘉的全部股權轉讓給李家巨和任亞飛。這個看似平常的股權轉讓,卻成為李家巨日後遭遇禍事的導火索。

  為此,李、任二人成立了集嘉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並於2008年8月26日,進行股權變更後,在隨州市商務局、隨州市工商局備案。

  2006年,隨州鐵樹向隨州市政府提出公司搬遷的申請,並希望在城郊徵得一塊土地,用於建設新廠。而將老廠房開發成住宅樓對外銷售。

  “由於建新廠需要投入2億元,按照我們當初的投資設想,是在穩定生産的同時,規劃新廠建設,然後將現有的土地進行房地産開發,利用開發的收入和追加的投資在開發區新建工廠。”李家巨説。

  2006年10月13日,時任隨州市副市長的涂勝華主持召開隨州鐵樹搬遷發展有關問題專題會議。《楚商》記者在《會議紀要》上看到,“會議確定鐵樹新廠徵用工業用地200畝,用地價格為8萬元/畝(含徵地過程中的各種稅費),直接由土地收儲中心出讓給鐵樹公司。另74畝商住用地實行掛牌轉讓。如鐵樹公司獲得開發資格並取得該地開發權,市級地方政府所得土地增值收入部分全部發還給企業,用於新廠區基礎設施投入。”

  在獲得政府的支持後,正當李家巨準備大幹一場的時候,接連出現的“意外”,完全摧毀了他的信心和激情。

  釜底抽薪

  為了吸引投資商,前屆政府將鐵樹紡織的工業用地改成商住用地,這正是李家巨所希望的。幾個月後,正當他準備紡織與地産雙管齊下時,換屆後的新一屆隨州市政府提出了“經營城市”的理念,即把國有土地作為政府的最大資源來進行經營。隨即,新一屆政府認為鐵樹集團的土地沒有經過招拍挂就是不合法,於是又單方面將土地改回到工業用地,這下徹底打亂了李家巨的棋局。

  2007年2月15日,隨州市國土資源局(以下稱隨州國土局)向隨州鐵樹下發更正其土地用途的通知。稱其“規劃手續不完善、程序不合法,現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並登出你公司青年路66號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證,依法按程序屬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證”。

  4月17日,隨州國土局正式以隨土資函(2007)12號文件向隨州鐵樹下達通知稱:隨州鐵樹在該地塊使用權未經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情況下,申請辦理了住宅用地70年的土地出讓手續,于2004年4月30日取得了隨國用(2004B)字第97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出讓行為“違反了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四條和《湖北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

  隨州市政府單方面改變土地性質的決議,讓李家巨有些措手不及,也不服,于5月10日,向隨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

  5月27日,隨州國土局再次向隨州鐵樹發出登出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通知。而最令李家巨不能接受的是,國土局在復議程序尚未啟動的情況下,于5月28日,在《隨州日報》上刊登公告,強行登出了隨州鐵樹的土地權證。

  直到7月25日,隨州市政府才作出行政復議決定:認為隨州國土局的上述登出決定,是自我糾正錯誤的具體行政行為。維持他們先前作出的決定。

  不僅隨州鐵樹,在當時的隨州因登出土地權證而引發了大面積的政、企之爭,也引起了湖北省政府的高度重視,7月4日,由省發改委&&,省國土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到隨州對此進行調查。

  在此之後的很久,李家巨幾經輾轉拿到了當時的聯合調查組的報告,報告是同年9月10日出的,針對隨州鐵樹的問題有過專門的結論。“我要是早看到這個調查報告,結局可能不是這樣的。”李家巨説。

  《楚商》記者在一份由以上五部委聯合出的《關於湖北日報內部參考件[2007]34號所反映情況的調查報告》上看到:集嘉房地産公司和湖北鐵樹集團清算組簽訂的《資産出售協議》中,雖然約定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但他們並沒有私下完成轉讓行為,而是通過市政府審批後,該公司採取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並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因此集嘉房地産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合法的。

  由此産生的一系列連鎖反應,讓李家巨更是無可奈何。先是銀行停止放貸,接著企業陷入停産困境。有意思的是在銀行發給隨州集嘉的公函中寫道:“由於湖北集嘉自今年初生産經營中遇到非財務因素影響,造成我行貸款逐步逾期……”

  2008年2月,經營了4年的隨州鐵樹又一次正式宣佈停産,上千名産業工人再次下崗失業。

  接連禍事

  “停産後,我們在一定時間內,還繼續給工人發放生活費。”李家巨説。對此,《楚商》記者在隨州採訪鐵樹工人時亦得到證實。

  隨州鐵樹停産後,上千名職工的再就業問題日益尖銳,隨州市政府多次約談企業,希望政府通過回購來解決鐵樹問題。在政府看來,解決鐵樹問題必須要有經濟基礎,要有資産做後盾,土地增值對統籌解決土地問題有了更好的基礎。

  “土地升值了,我們肯定是不願意把土地賣給政府的,但是我嘗試了多種轉讓方式都被迫停止了,最後只能賣給政府。”李家巨稱,當時政府領導的意思是:不讓投資方脫褲子走人,只讓其收回投資成本,不使投資人在土地升值方面有經濟利益。

  2008年6月5日,隨州市國資委與隨州鐵樹簽署了《回購隨州鐵樹資産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要求對隨州鐵樹公司進行整體收購。到2009年12月24日,以《備忘錄》為依據,雙方簽署了《資産回購協議》,協議價格為8122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半年後,原隨州鐵樹的廠址通過招拍挂,被湖北盛晶地産公司以3.6億元價格拍得,成為當年轟動隨州的“地王”。

  簽完協議後,李家巨以為回購可以結束了,可隨後的意外,居然讓事情完結推遲了半年之久。

  根據回購協議約定,雙方委託上海浦發銀行杭州分行設立託管賬戶進行託管,隨州市國資委向託管賬戶支付剩餘款項4106萬元。

  隨州鐵樹負責配合隨州國資委在完成前款約定事項後3天內辦好資産過戶手續並完成資産移交,事畢,由隨州市國資委向託管銀行出具收到房産證、土地證及相關過戶手續的書面證明,託管銀行按照託管協議將餘款劃給隨州鐵樹的指定賬戶。

  2010年2月2日,就在隨州國資委將回購款打到共管賬戶的2天,香港集嘉董事長徐嘉偉以李家巨、任亞飛詐騙其公司股權為由向隨州市公安局報案。2月3日隨州市公安立案偵查,並隨即凍結了杭州的共管賬戶。

  “既然是合同詐騙,如果是在政府收購沒有成功之前舉報,兩證還是在我們的名下,還説得過去,恰好是在我們把兩證交給政府之後立案,你説這是不是“做局”?”李家巨表示,他一直懷疑這其中有人相互在勾結。

  半年之後,隨州市公安局得出調查結果,認為徐嘉偉控告理由不成立,李家巨、任亞飛沒有涉嫌詐騙股權的事實和依據,至多是一場民事糾紛,並分別通知雙方當事人,通報調查結果,口頭宣告撤案。被凍結的共管賬戶也因凍結時效過期而自動解凍。

  三易其罪

  結束了隨州投資,以為與隨州再無關係的李家鉅萬萬沒有想到的,接下來的“意外”讓他“身陷囹圄”。

  2011年5月25日,結束湖北投資回杭州已半年之久的李家巨,被隨州市公安局以職務侵佔罪刑事拘留,和上一次相同的是,這次的舉報人還是徐嘉偉,不同的是罪名改為職務侵佔。

  “這個罪名讓我覺得莫名其妙,我都不知道我侵佔了誰的資産。”李家巨稱。最終李家巨還是被從其杭州的辦公室帶到湖北,這一走竟長達8個月。

  直到後來李家巨才知道,所謂職務侵佔,“是徐嘉偉認為我在沒有經過他同意的情況下把隨州鐵樹的資産賣給了政府。”李家巨稱,2005年徐嘉偉把股權轉讓給他和任亞飛後,徐嘉偉就和湖北集嘉沒有任何關係了。

  6月16日,受李家巨委託律師邀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中國刑事訴訟法學會副會長姚莉;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中國刑法學會常務理事林亞剛;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湖北刑法學會會長康均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副教授、碩導、湖北刑法學會副會長趙俊新等4位刑事法學專家,對李家巨的行為是否構成職務侵佔罪進行諮詢和論證。

  在4位專家簽名的《意見書》上,《楚商》記者看到4位專家的共同得出的結論:李家巨根本不可能構成對湖北集嘉財物的侵佔,不構成職務侵佔罪,否則會得出“自己侵佔自己”財物的荒唐結論。

  “李家巨在被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刑事拘留後,隨州市公安局先後兩次以兩個完全不成立的事實依據提請逮捕李家巨,遭到隨州市人民檢察院的不認同,羈押至第49天,又以涉嫌挪用資金、詐騙國有資産的罪名,將李家巨提請逮捕。” 原湖北集嘉公司法律顧問徐成告訴《楚商》記者。

  與此同時,隨州警方還將李家巨、任亞飛在杭州的企業及與之有業務關係的單位共計5個公司的9個賬號凍結。

  關於挪用資金,緣于2005年4月到5月,香港集嘉分兩次向湖北集嘉匯款500萬港幣,湖北集嘉分三次匯入深圳泰威科有限公司人民幣500萬元,深圳泰威科分三次向杭州西景房地産有限公司匯入人民幣500萬元。收到款後,杭州西景房地産有限公司向深圳泰威科有限公司出具收款憑證,而款項內容為投資款。

  還是受李家巨的律師委託,上述4為專家又對李家巨涉嫌挪用資金和詐騙罪進行諮詢論證。4位專家認為:判斷500萬元的流向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等刑事犯罪,需要審查500萬元的真實來源。

  在任亞飛寫給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並摁有其指紋的情況説明上,任亞飛稱,該500萬元是深圳泰威科代許邁永(原杭州市副市長,因犯受賄罪2011年7月19日被執行死刑)對杭州西景房地産的投資,在許邁永案件中已經由浙江省紀委確認,並對其本金及收益已發予以收繳。

  4位專家以此判斷:該500萬不是湖北集嘉的資産,湖北集嘉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李家巨)作為湖北集嘉的股份在資金流轉中起到一定作用,但不應因此構成挪用資金罪。

  “2005年5月前,徐嘉偉還是香港集嘉和湖北集嘉的董事長、法人代表,只有他才有權利從這兩家公司劃款。”李家巨説。

  對於詐騙國有資産,隨州警方認為,2004年底,湖北集嘉從福建嘉達公司(法人代表徐嘉偉、股東李家巨、股東任亞飛)購進的一台“祖克”牌漿紗機,當時價格是10萬,身為湖北集嘉主要負責人李家巨安排財務人員以500萬的價格入公司固定資産賬。在2008年隨州市政府回購湖北鐵樹資産時,隱瞞事實真相,導致李家巨以10萬元買來的祖克牌漿紗機以500萬元的價格折舊135萬元之後,騙取了隨州政府資産回購款365萬元。

  另外從賬面上看,因其虛假擴大了500萬元固定資産設備,導致企業虧損加大了,而回購時,企業虧損部分按《回購協議》約定是由隨州政府支付。

  但4位專家認為,從隨州市國資委提供的《資産清查評估報告》顯示,祖克牌漿紗機賬面價值為100萬人民幣,折舊後凈值産為人民幣40萬元。這表明漿紗機的價值不是按500萬而是按照40萬來計算的。湖北集嘉與隨州國資委簽的協議是整體回購協議,打包價為8100萬元,該價格是雙方平等自願討價還價的結果,且協議已履行。因此,湖北集嘉將祖克漿紗機記賬為500萬元屬公司財務會計事宜,沒有影響回購總價,更不存在詐騙的問題。

  “隨州市政府以8122萬元把鐵樹回購過去後,轉手就賣了3.6個億,作為商人,難道我就這麼傻,只知道以8122萬買給政府?回購到底誰真正吃虧了,不言而喻。”談到涉嫌詐騙國有資産時,李家巨氣憤地説。

  2012年1月16日,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出具了對李家巨的不起訴書,檢察院認為:隨州市公安局認定被不起訴單位湖北集嘉涉嫌合同詐騙、被不起訴人李家巨涉嫌合同詐騙、職務侵佔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本院決定對集嘉織染(湖北)有限公司、李家巨不起訴。

  而直到1月19日,被拘留200多天的李家巨才從隨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放出來。

  也許李家巨還不知道,就在他被隨州警方刑事拘留的當天,在原鐵樹鐵樹廠址上新建的齊星花園正式破土動工,他們的廣告語是:“居核心之上,被仰望的生活”。這是商人李家巨曾經的夢想,而現在正被別人實現著。

熱詞:

  • 李家巨
  • 招拍挂
  • 省發改委
  • 浙商
  • 集嘉
  • 託管銀行
  • 協議
  • 楚商
  • 備忘錄
  • 回購協議
  •    

    搜索更多李家巨 招拍挂 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