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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清理整治方案已提交國務院,尚未銷售以及新建、續建的小産權房,有望列入清理範圍,已售已住房成處置難點
背負多年“非法身份”的小産權房,命運進入了倒計時。
3月29日,本報記者從國土部知情人士處獲悉,“由國土部&&、14個部委參與研究制定的小産權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此前已上報給國務院。”
根據國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原則是分類、分步驟推進。其中,侵佔耕地等違法違規的小産權房,尚未銷售以及新建、續建的小産權房,有望列入清理範圍。但具體銷售和建設的時間點、何時正式展開清理,尚待最後方案出臺才能敲定。
“國務院就清理整治方案,徵求了各部委的意見,目前來看各部委尚未達成共識,還需重新試點研究。”上述知情人士進一步介紹,“其中,分歧最大主要是已售、已住的小産權房如何清理的問題。”
浙江大學土地管理學院教授楊磷傑表示,小産權房爭議的核心是土地升值收益的合理分配。
國土部知情人士介紹,該部正在啟動小産權房清理試點工作,擬在試點基礎上總結完善整治方案,繼而啟動全面清理。同時,年底即將完成的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數據,將成為未來小産權房清查的主要參考。
或清理未售及新建
小産權房是佔用集體土地搞建設,並向集體經濟組織之外成員銷售的住房。據國土部不完全統計,2007年以前,全國小産權房的面積累計高達66億平方米。
另據全國工商聯數據,1995年-2010年,全國小産權房竣工建築面積累計達7.6億平方米,相當於同期城鎮住宅竣工面積總量的8%。小産權房在深圳、北京等房價較高城市持續熱銷局面,最多的已達到房地産市場銷售總量的1/5。
基於小産權房數量龐大、牽扯多方利益,上述國土部知情人士介紹,小産權房清理的一個原則是:區別對待、分類處置。
他介紹,在國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中,違法建築、有嚴重質量問題、侵佔耕地、嚴重影響城鄉規劃的小産權房將清理,並追究開發商、村集體等相關人士的責任;並且出售小産權房的農民將不得重新申請宅基地。
同時,對尚未銷售的小産權房,一定年限後新建、續建的小産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責令退還。
“尚未銷售,主要是指在建、在售,無人入住項目;一定年限後新建、續建的小産權房主要也側重於在建、在售。”該人士稱。
他同時介紹,國土部對“一定年限”的要求曾以2008年為限,因為當年曾為國務院報告過小産權房的初步處理意見,而由於種種原因實際工作中推行困難。
“最新的時間點,需要等到全國小産權房新的清理方案出臺後作出安排。”上述國土部人士稱。
就清理舉措看,上述人士介紹,“包括強制拆除、沒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電等”。
不過,針對已售、已長期居住的小産權房,上述人士稱,“方案徵求意見階段,各部委對此並未形成統一意見,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一套思路,還未達成一致”。
全國工商聯房地産商會會長聶梅生稱,如果對小産權房全部拆除,將激化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穩定;其次也是住房建設資金和建築材料的巨大浪費。
更為重要的是,上述人士進一步指出,作為清理整頓基礎,目前全國性小産權房的確切數據還不清楚。
“短期看,只能先選擇小産權房問題嚴重的地區作試點;與此同時,國土部將抓緊摸底全國小産權房的確切數據。”上述國土部知情人士稱。
記者獲悉,年底,全國小産權房規模的初步數據或將蒐集完畢。據國土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介紹,年底即將完成的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數據,將成為未來小産權房清查的主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