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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4月1日訊 記者李俠報道 證監會今天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新一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意見稿規定,擬解除網下配售三個月的鎖定期,並擴大詢價對象範圍,允許主承銷商挑選五到十名個人投資者詢價,提高網下配售比例。同時允許IPO發行存量老股,增加流動性,但老股轉讓資金解禁有限制。意見稿擬解除網下配售三個月的鎖定期。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推進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發行制度建設,逐步淡化監管機構對擬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斷,強調要落實發行人、各仲介機構獨立的主體責任。意見稿明確發行人為信披第一責任人,必須始終恪守誠實守信的行為準則;明確發行人和各仲介機構應按職履行職責,不得包裝和粉飾業績。值得關注的是,意見稿提倡和鼓勵具備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撰寫招股説明書。《意見》還表示,在公司上市過程中徵求有關部委意見環節中,在有效增加相關信息數量和質量的前提下,改進徵求相關部委意見的方式。
對於市場最為關注的新股發行詢價環節,《意見》表示將適當調整詢價範圍和配售比例,進一步完善定價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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