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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服務告知單上的出險時間為2010年6月22日,結案時間為2010年7月7日(中廣網記者白宇攝)
廣通雷克薩斯的維修結算單(中廣網記者白宇攝)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開車上路,難免會有剮蹭甚至出事故的時候,出了事,自然就需要保險公司來理賠。這時候,很多人就會選擇讓4s店的保險部代為報險理賠,因為這樣方便又省事。但是,您可能不知道,看似方便省事的背後可能隱藏著不小的風險。
最近,就有聽眾向中國之聲反映,她懷疑北京廣通雷克薩斯4s店和保險公司串通詐騙了本該屬於她的車輛保險賠償金三千元,並且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事情到底是怎樣發生的?這到底是一起個案,還是具有普遍性?
車主崔家楠介紹,2009年,她在北京廣通雷克薩斯4s店購買了一輛雷克薩斯轎車,並在該店購買了太平洋保險北京分公司的車輛保險。2010年6月22日,她的車發生了剮蹭事故,自己負全責。車在廣通4S店定損後,沒有立即修車,但當她幾個月後再次來到4S店索取定損單並要求到其他4S店維修時,客服經理卻拿出了多張單據要求崔家楠簽字,並要求崔家楠必須在本店維修。正是這些單據引起了身為律師的崔家楠的警惕。
崔家楠:他就拿過一堆單子,有維修結算單(已過帳),歸檔服務委託書,還有委託服務書等,送修人的簽字那塊全是空白。在這裡我就發現,出險時間是2010年6月22號,這個沒問題,但結案時間卻在7月7號9點41份,這個案子就已經被結案了,顯示的賠款金額是3300元。我到現在,現在是2012年3月29號,我的車都沒有修。毫無疑問,是廣通4s店假冒我的名義向太平洋保險公司把這筆錢詐騙走的。
2012年3月保險公司從4s店追回賠償款後與崔家楠簽訂的保險賠付協議書(中廣網記者白宇攝)
為了解事實真相,記者又致電4s店現任總經理王文,希望了解有關情況。
王文:行,可以,等我回來吧,電話裏咱們不方便説。
4s店暫時沒能給出明確説明,那麼,保險公司是否已經調查清楚了呢?太平洋保險北京分公司客服部投訴管理科科長劉新桃。
劉新桃:我們判斷的主要依據就是授權委託書,但後來發現,這個授權委託書上的簽名確實不是崔女士的簽名。從我們的角度來説,就是在崔女士沒有修車、沒有認可的情況下,4s店把錢就領走了。
今年3月13號,太平洋保險北京分公司就此事向崔家楠登門道歉,並決定把從4s店追回的保險理賠金打入車主崔家楠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