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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入鉅資租賃的899套公租房,竟然7成空置,這是怎麼了?
租金過高是公租房受到冷落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據武漢市現行政策規定,公租房的租金按市場價收,政府補貼租金按每人80元發放。經過核算,南湖新城公租房月租金是723元。除此之外,每戶每月收取75元的物業費。(3月23日《經濟參考報》)
據報道,不少申請人認為租房成本超過心理預期,還不如自己租房划算。從四川來武漢打工的王女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房租和物業費每個月需800元,加上坐公交車的費用近100元,每個月共需支出近900元。她自己租的房子,雖然條件差多了,但是房租只要500元,還不用坐車上班。
這件事做得頗有些蹊蹺,一方面,政府花鉅資租賃公租房,還給予租賃者象徵性的租金補貼;另一方面,公租房的租金要按市場化運作,租賃價又令低收入者難以承受。這一反一正,到底葫蘆裏買的是什麼藥?
從政府租賃公租房出租的初衷來看,是為了解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群體的住房難,可一旦將公租房列入市場化運作,租價還能不高?難道真的像當事者所言的,公租房不是廉租房,租金理所當然的要高,且高的有理?
這一高,高得收入偏下的困難群體是無法租住了,那麼這種眼睛不是向下看的公租房又是為誰服務的?如果是為中等收入能租得起的租戶服務,這些能租得起的戶主就願意當這個冤大頭?看來也未必。既然公租房是按市場價出租,那麼就可以名正言順為收回成本,能租多高價,就租多高價,那麼政府何必又要象徵性的給予租金補貼,又怎麼解釋?如果租賃房租金過高,租不出去,就拿來給環衛工人當公寓使用,是否意味著由政府來掏腰包,這樣方便了環衛工人,而那些租不起公租房的低收入者怎麼辦呢?
無論怎麼説,公租房為那些買不起房的低收入者解困的,一旦市場化,公租房就與私租房沒什麼區別了。儘管公租房與廉租房是不同的兩個概念,但有一點是一致的,那就是面向低收入者的。廉租房出租不存在市場化,公租房從它的初衷來説也不應該市場化。公租房出租市場化,就等於失去了公租房服務低收入者的意義。
市場化講的是信譽,講的是公道、公平、公正,將公租房出租市場化,也就不分富貴貧賤了。無論什麼理由,採取什麼方式出租公租房,都不能因冰冷的市場化而涼了低收入者的心,從這點出發,公租房市場化話要不得。(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