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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和網友根據海關總署新公佈的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數據指出,今後從境外帶回價值超過200元的奶粉,就會被徵收10%的進口稅。對此,海關總署表示,這一説法理解有誤。(3月31日《新京報》)
這次海關新政,其實並不涉及奶粉。“成都海關辦公室”説,“奶粉每公斤按200元定價,稅率10%,徵稅20元,徵收稅款總額在50元以下免徵,也就是2.5公斤以下免徵。奶粉的稅率此次未作調整。”簡單地説,網傳的奶粉進口超200元將徵稅,其實一直都存在,並不是現在剛剛制定的,只是“舊條”而非“新規”。
看起來只是虛驚一場。一項新政策引起誤讀,要麼是公佈時不清晰,要麼是牽涉眾廣。奶粉徵稅不例外。
海關總署3月26日發佈通告,自2012年4月15日起,執行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現在很多人閱讀,往往只看標題,這兩個表的內容又相對專業、晦澀,一般人既難有興趣又難有能力看懂。如果海關總署能夠對兩個表作出相對通俗、詳盡的解釋,特別對於一些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商品作出細緻説明,想必不會造成這次誤讀。
這次海關新政涉及多項內容,結果是沒動的奶粉引起風波,蓋因奶粉敏感,一舉一動牽民心。
奶粉徵稅誤讀背後有真民意,這提醒,稅收調整涉及到民生商品,必須慎之又慎。既要仔細做好解釋説明工作,又要確保民生商品不加稅,儘量多減稅。(武漢晚報)